穿成大佬他保姆[穿书][穿越重生]——BY:狸滴滴
狸滴滴  发于:2020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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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决定回S市之后在业余时间里报一个跆拳道班!
  方正林噎了一下,看了一眼少年不像是开玩笑的表情,觉得这小子实在是太不知好歹了点,忍着气道:“阿泽跟了我很多年了,忠心耿耿,你对着他撒什么气?不就是你那个哥哥吗,我说了,我帮你找。”
  方霍闭了闭眼,深呼吸了一下,再睁眼时,表情已经很平静,他对方正林道,“算了。”
  不用你,我会自己找。
  几人下楼,彭泽走在最前面去开车,他们今天过来没带保镖,因为实在也是想不到方霍会突然发疯。
  方正林步子一顿,从背后看少年英挺的背影,那模样有三分像他大哥,又有七分是完全不像的,是另一种他无法探究明白的东西,他心中泛上一丝寒意,又有一股恶意抑制不住的涌现上来。
  “小霍。”方正林叫住了他。
  方霍回头,清冷的眸子里有几分他能明显发觉的看不起。
  方正林下了两层阶梯,微微俯身,凑在他耳边,小声的说了一句,“小兔崽子,别想给我耍花招。当老子不知道你想什么呢?上个周末,大转盘,跟着我的那两个人,是你派的,是不是?”
  “想跟我斗,你太嫩了。”他声音宛如一条毒蛇,在方霍耳边嘶嘶吐着信子,“想知道你爸是怎么死的吗?”
  两人对视着,用目光进行着较量。
  方霍看了他好半晌,才道:“我不想知道。”
  方正林眉心抽了抽,虽然他知道自己在打架上肯定弄不过自己这侄子,但还是有揍他一顿的冲动。
  方霍没再搭理他,迈开腿下了楼,旧而泛白的球鞋踩在木质楼梯上,发出与方正林完全不同的声音来。
  方霍并不太在意方正信是怎么死的,他唯一知道的只是,兜兜转转七年,他从没家到有家,现在又没有家了。
  他的一到十岁,是泥土味的。
  金钱堆砌成的与城堡别无二致的大房子,内里却是空荡荡的,他常在大门的台阶上一坐一整个白天,无聊到用小木棍捣弄花坛里的土。
  而他的十一岁到十八岁,却是盐水味的。
  这味道里包含C市的海水、玩的太疯流下来的汗水以及虽然并不是伤心但总会因各种原因而流的泪水。
  所有这些,一齐留在了他十八岁的这个夏天。
  作者有话要说:本文下半部,又名《霸道弟弟爱上我之渣受(?)追夫火葬场》、《彭泽的跆拳道练到几段了》以及《浪漫满屋之在B市同居的日子》
  假的假的假的!
  另外,明天有事,所以明天请假一天,没有更新,后天照常~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苏大苏儿 7瓶;春江花月夜 3瓶;


第34章
  秋陆是被一辆外地车撞的。
  车上是一对中年男女,南下来做生意的,专门挑着晚上收费站不开的时候,省这几十块钱的过路费,想从C市过路到A市。
  他们怕引起注意,连车灯都不开,只在车顶装了个勉强能看清路的很小的夜灯,因此路上突然飞出个影子来的时候,夫妻俩都吓晕了。
  一开始他们还以为是什么野兽下了山,结果越看越觉得像个人影。刹车踩的还算及时,但由于两方速度都太快,还是发出一声撞到肉体的响声,两人在车上浑身冒冷汗的呆了两秒,一动不敢动。
  过了好一会儿,女人才悄悄戳了戳男人的胳膊,张嘴一口中部口音,声音发颤:“你下去看看呗。”
  男人“操”了一声,拉开车门跳了下去,过了没一会儿,在外面压着声音对女人喊:“是个男娃,活的,你快下来看看!”
  于是女人也下了车,两人围着那个被撞到在地、胸脯却还虚弱的起伏着的男孩子面面相觑,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想跑的想法。
  最终,还是男人一咬牙,发话了:“搬。”
  夫妻俩小心翼翼的把人抬上去,让他平躺在后座上。
  男人以前在老家当过杀猪佬,这会儿把秋陆当成一只体积不大的猪仔来摸,肋骨小腿走了一圈,下了结论:“断了两根肋骨,腿子也折了,还好还好。”
  女人伸手一摸,又在他耳侧摸出了一手的湿意,借着车内昏黄的灯光一看,分明是血,惊叫道:“脑壳都摔破了,这能还好?!”
  男人道:“你瞎叫什么?这肯定不是刚刚才撞的,你看这血的颜色!”
  两人又嘀嘀咕咕一阵,觉得也不能在这久留,男人跳下去又回到驾驶位上,小货车又吭哧吭哧的移动了起来。
  女人在后座,眼睛还没能从秋陆身上移开,忧心忡忡的道:“看着是个学生伢,还蛮体面,我们就这么给拉走了,家里人找怎么办?”
  男人在前面开车,手本来就还抖着,听女人在后面不停的絮絮叨叨,更加烦躁,怒道:“你还有闲心操心这个,那不然把他送去医院?咱有那个钱吗?不然等天亮了再走好不?”
  女人噤了声,生怕这男孩在自家车上断了气,伸手在他鼻子下面探了又探,这么一碰,就在他脖子下面摸到一块硬硬的东西,质感柔润温热,感觉有点不同寻常。
  她将那枚东西拿起来,看了一会儿,兴奋的招呼老公道:“看这是啥?”
  男人百忙之中抽空回头看了一眼,又撇回了眼睛,随意道,“假的吧,这年头谁家小孩没个玉,也就百来块钱。”
  女人失望的“哦”了一声,把玉给他塞回了领子里。
  过了一会儿,男人又说,“不过可以拿去卖了,多少能换几个钱,就当这小子的伙食费。”
  女人惊道,“咋滴,你还真想带着他一起去A市?”
  男人又不耐烦了,“不然怎么办?”
  说话间,前方一百米处的路边已能看见一块十多米高的指示牌,那牌子被用一圈红色的霓虹小灯圈了起来,正面是“A市”二字,反面是才是“C市”。
  夫妻二人围绕到底怎么安置这个陌生男孩子的问题吵了起来,小货车也在此同时,犹如一只在暗夜森林里的野鹿,悄无声息的越过了那只指示牌。
  秋陆意识早已涣散,却也在这个瞬间清醒了一秒,虹膜中印下的关于C市的最后的一幕回忆,就是那块刺眼的灯牌。
  从此,一去三年,天高海阔,南北相隔。
  …………
  ……
  …
  三年后,B市。
  秋陆刚下火车,就感觉到背包里的手机一直在震。
  这手机是他才买没多久的,价值一千二百八,不算贵,但也不算便宜了,开机一整天仍然会发热到烫手,比如现在吧,就算隔着一层帆布包的料子,他背上就也跟被贴了一张暖宝宝似的。
  他拖着左右两只行李箱先出了站,到了一个人流不算拥挤的拐角处,才拿出手机,按下接听键。
  “喂,周姨。”
  “嗯,我到了,刚下车。”
  “都带了,嗯,知道——等下,他叫什么来着?周雷?周磊?哦,好,三个石头的磊是吧,我知道了,行了,挂了啊,到时候再说吧。”
  挂下电话,秋陆才发现周围不少人都在看他。
  因火车站内吵闹,他说话时不得不提高了点儿嗓门,又为着到底是“雷”还是“磊”跟电话那头的人扯了半天,自然而然的吸引了不少的目光。
  那些目光从一开始的不满到好奇,均在他身上停留了很久,原因无他——眼前这个青年的样貌,实在是令人眼前一亮。
  他穿一身再普通不过的白T恤和卡其色长裤,长途旅程后的裤脚和领口都有点儿皱,整个人的气质却丝毫没受衣着的影响,又生动又透明,和这个充满着汗臭和噪音的大城市火车站有些不相符,更像是一个应该出现在海边的人。
  秋陆没理会周围打量的目光,将手机塞回包里,一面向外走,一面思考着刚才电话里周秀娟嘱咐他的话。
  周秀娟就是三年前那辆撞到秋陆的小货车上的女人。
  那天后,周秀娟和她老公一起将秋陆带到了A市,虽没将他送去医院,但期间也还算尽心的照料他,所以尽管秋陆恢复的慢了点儿,但在喝掉了大约二十多锅周秀娟炖的排骨汤后,他的肋骨也好的差不多了。
  但在秋陆能从床上坐起来的第一天,他就发现了一件很严重的事情,那就是他的脖子上的翡翠没了。
  简直是一道晴天霹雳,劈碎了他本就风雨飘摇的心,那叫一个摇摇欲坠。
  他红着眼睛逼问好久,周秀娟才不情不愿的说是她拿走了,刚准备卖,但还没卖呢。
  秋陆当时就火了,顾不得浑身还有些僵硬的疼痛和难受,大声吼道“你怎么能随便拿我的东西啊!”
  他在周秀娟他们的租屋里养了大半年,因为身体原因和心情一直比较低落的关系,一直以来都是很配合的,让抬腿抬腿,让张嘴就张嘴,加之长得又乖巧好看,一度让周秀娟误认为他是个很内敛温顺的男孩,乍一被这么大声的吼,都怔愣了好一会儿。
  周秀娟和老公南下来A市投奔远房亲戚做生意,却遇人不淑,没几个月就被骗走了本钱,万般无奈之下只得在当地打工,她自己接些零工,老公前段时间帮人搞装修,从脚架上摔下来,刚伤了腿。
  又有秋陆这个拖油瓶,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所以周秀娟才拿了玉去准备卖的,结果一问价钱,被吓了好大一跳。
  她找的是A市当地的珠宝行,拿布包着那玉进去,戴着眼镜的老板瞧了好久,才估摸着根据她的表情比出六根手指头。
  周秀娟愣了好一会儿,直到老板都快要扛不住,以为这女人懂点行情,想着干脆再多加几成算了,周秀娟就咬着牙抓起玉走了。
  她一辈子没听说过那么多钱,几乎是用了毕生的自制力才忍住了,自认对得起良心。
  东西拿回来后,周秀娟成天提心吊胆,生怕身怀宝藏遭遇入室抢劫,如今被秋陆这么一质问,不知怎么的,反而理直气壮起来,道:“你这大半年来,吃我们的,用我们的,我和我男人成天当牛做马伺候你,用点东西来抵,不过分吧?!”
  秋陆语气这才软下来。
  相处了这么久,他何尝不知道这对夫妻是好人呢
  换做别的没什么良心的人,当初撞到他之后就该跑了,更别说给他买药,还给他炖骨头汤。
  不过,一码归一码,这玉确实不能给。
  秋陆好言好语的说了好久,说我会我会给你们钱的,但是这个,真不行。
  眼看着周秀娟表情还是不太乐意,他鼻子一酸,几乎没用上多少表演成分,就开始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张口就开始编,说这是自己死去的媳妇儿留下的,就这么一个东西当个念想了,要是这再没了,他就真的不想活了……
  周秀娟一边有些不信,又一边真的被他这凄惨的样子唬住了,犹疑的道:“你多大年纪,就结过婚了?”
  秋陆嗓子一噎,眼神发飘,抽抽搭搭的说自己快要二十三了。
  周秀娟便把玉还给了他,嘱咐他放好,道:“你老家哪里的?结婚还挺早的哦。”又啧啧感叹了两句,带着点中年妇女特有的温柔,大意就是让他不要太难过,日子还是要过的。
  秋陆僵硬的点了点头,把玉放好了。
  他的身体好的差不多了之后,周秀娟他老公却还没能站起来,眼看着那两口子日子过得紧巴巴,秋陆便又在A市多留了一段时间,一年多的时间一晃而过,等到了可以踏上归途时,他又犹豫了。
  也许是因为近乡情怯,害怕自己回去后,什么都变得不一样了。他怕该在的人都不在,却更怕他们真的在,却又生活的不好。
  这中断的一年平白带走他许多勇气,似乎令他一夜之间变的成熟,从一个莽撞青年长成一个愈发成熟、却有些小心翼翼的大人。
  他往原来道馆的地址写了信,大略讲了讲当年离开的原因,简述自己这段时间的情况,让朋友们不必担心,又知道或许寄不到,便补充了收件人吴警官。
  第二年,秋陆为了方便联系,买了手机。如今纸媒式微,不比几年前,走在路上半天都看不到一个报刊亭。
  他闲暇时候会连上网在那块小小的屏幕上看新闻,先把地理位置调到C市,翻“本地新消息”看,却半天没发现什么真正想看的,倒是有几张C市一中去年的高考红榜的照片,他看了好一会儿。
  他又退出来,在首页看到了时下最热门的新闻,娱乐,财经,或是八卦,他一样都不感兴趣,意兴阑珊的随意点进去一页,却意外的在一个角落里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只是一张侧面,但秋陆很快就确定是他。
  他见证过那个少年的成长,以最亲近的人的身份。从十一岁到十八岁,他身高拉长、肩膀变宽、喉结变得明显,一切细微的变化秋陆都在意过。
  也就是因为这样,尽管这么长时间没见过面,他也能一眼认出来是方霍。
  又长高了一点儿的方霍。
  那是某个酒会上的一张偷拍,报道内容写的颠三倒四,主要是文章作者对私生子上不上得了台面的一些主观评价,实在算不上好听。
  但秋陆一个字都没看进去,他只是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满脑子都是——
  多大点的人,都能穿西装了,不过还挺帅的。
  他有些怀念,有些喜欢,同时又有些怅然的松了一口气,心想,就算没有他,小霍也长大了。
  作者有话要说:不会失忆也不会穿回去,也不会变成植物人啦(≧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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