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君如伴虎,若是雁家太强,会遭皇室猜忌。所以,雁家其实还不如那些小商贾家阔绰!只是有帝王在上头罩着,所以才没什么人敢惹。”
沈竹叶犀利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雁十三感叹道:“终于机灵了一回!”
“滚!”
雁十三上了船,看着在岸边直愣愣站着的沈竹叶,挥挥手道:“回去吧!你不是汪伦,我亦不是李白,不必相送。”
“你明年还来吗?”沈竹叶道:“还是我来找你?”
雁十三觉得一女孩子大老远跑江南来找他的话绝对会被误会,就道:“明年的三月三,我就来找你。”
“为什么是三月三?”
“那天,樱花开。”
回到江南,雁家的人得到消息早就一齐到码头等着了。
“二弟,回来了。”大哥雁北岑笑道:“你莫不是喜欢那个小娘子吧?不然怎么会一次又一次往人家那里跑。”
“噢~”
雁十三嘴角一抽,道:“不是,只是那孩子,是我的老熟人。”
“哦~”
“你们可别是误会我们了吧?大哥你可以去查一下,她的生辰与二姐是同一天。”
雁北岑挑眉,他自然是明白雁十三的意思,点点头,笑道:“听说你三月三还要去一次,真的是还没走就想着下一次见面了!少年人啊!就是心急!”
“你再打趣,当心我告诉小雪姐“那件事”,大哥!”雁十三慢悠悠道。
雁北岑却不悚,道:“好啊!你要是敢,我就帮你定亲。”
雁十三一噎,道:“行啊!我都十六了,确实是该成家了。”
雁北岑一脸惊悚,这小子居然不怕成家了!难不成是转性了?
第11章 第十章:江南烟雨蒙蒙,书生弃笔赴戎(4)
与雁家人过的年与鱼罾他们一起过的年不一样,与顾琅谨和郑宜雨过的年也是不一样的。
如果说那个时候是动乱的年代,所以年也是过得不安稳的。
与其他七角的年可都是各地义演,难得的团圆也都是啃馒头吃咸菜,来两口苏哀雁亲手酿成的桃花酒,数数挣了多少钱,说说一些琐事,讨论讨论戏曲的改善这些。
相处安逸,却时时刻刻要小心会不会有威胁,时时刻刻处于紧绷的状态,一有动静就掏枪防备。
与郑宜雨一起过年其实也是没差的,只是到底还是要安全放松一些,毕竟郑宜雨是开酒馆的,有一些地痞流氓罩的。
可这样却无比冷清,因为只要零零散散几个人,还都是不熟悉的。尽管都是战友,却无话可说,一顿饭下来,可谓是尴尬至极。
顾琅谨该怎么说?
他有钱,他也有权,顾家很安全。
大鱼大肉山珍海味齐全,却只有顾琅谨和雁十三两个人,雁十三不是什么较为主动的人,而顾琅谨面对雁十三嘴笨又僵硬,怕惹雁十三不高兴,一般都不会说什么。
跟顾琅谨过年,比跟郑宜雨一起过年还尴尬无语。
雁家人虽然人多,却没有大户人家的那些尔虞我诈,算计。每个人相敬如宾,和睦相处,倒是很不错的氛围。
他在很久以前都是自己一个人过年,与家里人不亲近,与艾未笙在一起后更是断绝了一切联系。
艾未笙也不与他过年,常常自己一个人出去买醉,他从来都没跟雁十三提过他的家里人,也从未带雁十三回家过年。
所以雁十三一直以为艾未笙是孤儿,直到后来才明白,其实他那位“爱人”从未将他放在心上,所以从未带他去认识他的家人。
可笑啊!
雁十三喝了酒,微微有些醉意,便回了房,突然就想到了一句歌词:“谁能与我同醉,相知年年岁岁。”
这个问的多好!谁能伴他度此残生?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再次有了想与他人共度一生的想法?
被艾未笙伤的还不够吗?
说什么“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棵狗尾巴草”这样的风凉话。
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其中的所有,曾经因情爱留下的伤痕,可不是一句两句安慰就可以走出来的啊!
过完年,雁十三就与雁北岑打完招呼就坐船西下找沈竹叶了。
三月三——
灿烂的春日宛如豆蔻年华的少女,无一不透露出生命的美好。
高大而粗糙的梧桐抽出翠嫩的叶子,几株少见的樱花树间夹树林间,樱花枝桠四处伸展,开出了红如云的樱花。
远远便见花开村一片紫红斗芳菲的景象。
这次来,雁十三给沈竹叶带来不少东西,江南的特产还有一些书籍和绸缎华锦、药材等等。
他自己也带来了一柄古琴和一些书籍,好在沈竹叶在过年之前就盖好了新房子,雁十三来准了时间,一来就入住新房。
因为雁十三的到了,倒是让沈竹叶家让主家给折腾了一顿,还是雁十三让贴身保护自己的暗卫将老沈家收拾了一番这才不敢造次,安稳了一阵子。
为雁十三安排的房间向阳,窗外就是一片桃花林,嫣红的桃花正开的热闹。从这里望到鲜红朵朵,在远方结成一片灿烂的红海。墙角边还有几株野生牡丹依墙而开,硕大繁茂的盛开,开的倒是喜人。
桐花开后,花开村的人开始做春天的土菜肴——豆浆蛋。这是北方传统的吃食,沈竹叶家也不例外。
雁十三和沈竹叶都是听过没吃过豆浆蛋,他们都是南方长大的,且这种土菜在二十一世纪几乎都绝迹了。
杨氏将去年秋天收的黄豆找出,雁十三就着一身粗布衣服蹲在灶旁生火,这些天他什么都帮忙做,杨氏见拦不住就应允了。
杨氏自然也知道了雁十三其实不过十六,比自己的女儿小一岁,小孩子,自然是喜欢这些的,杨氏明白。
沈竹叶就在一旁用一把大锅铲翻炒黄豆,待黄豆炒焦后,杨氏就把这些黄豆盛到一个水盆中,泡近半天,再拿到阳光下暴晒。
待晒的差不多了,杨氏拿出晒好的花椒磨成花椒粉末,把黄豆揉碎,把花椒粉末混入其中。然后开始做团成球状的豆浆蛋。
团了五十个之多,放在案板上,等待阳光充足的时候晾晒数天,豆浆蛋散发出臭中有香的怪气,就着馒头吃,辣中有香,分外好吃。村子里家家户户墙头上或者院子里都晾晒着这种黑色的蛋子。
雁十三尝过后,很喜欢这种吃食,跟沈竹叶提了去军营可以带一些豆浆蛋去吃,很下饭。
没想到之后在军营的日子里,雁十三与沈竹叶几乎就是靠豆浆蛋改善了士兵们的伙食,还因此受了奖赏,还真是无心插柳成荫。
正院子的西面是几棵高大粗壮的榆树,榆树的树皮褶皱,好像怕丑,所以尽力远离人们的视线,向空中延伸。
榆树上结着巨大的成串榆钱,高处的榆钱就连村里的那些皮猴子也不敢爬上去撸,只能等着自然风干然后等不了多长时间,风一吹,就漫天飞舞着从高枝上飘落下来,如淡黄色的雪,纷纷扬扬地铺满地。
沈竹叶和雁十三都是会功夫的,所以两人拿着一个背篓,比赛谁撸的榆钱多。
两人几乎将村子里高处的榆钱摘了个尽,也人村里人开了眼界,居然可以轻轻一点,就跳了那么高!莫不是神仙吧!
榆钱一落,槐花就露出了成串的蕊,悬在稠密的槐叶中,不过几日微风吹过,白色的槐花便怒放作一树的碎琼乱玉。
花开得猝不及防,一夜间让花开村换了颜色,好像漂浮在白色的云朵里,所到之处几乎都是炫目的白,扑面而来的都是说不出香。
杨氏明天都拿着钩子钩下几枝槐花,和沈竹叶雁十三一起把槐花捋下来,放在盆中,做成槐花馒头,或者槐花包子。
雁十三与沈竹叶都是第一次吃花做的食物,都蛮喜欢这种朴素而又难得的美味。
雁十三常常对着院外开放的白色槐花出神,有时候一坐就是一下午,有时候下学的沈平安回来了,看到的就是雁十三看槐花的表情充满了忧伤。
他本就是极为俊美的容颜,一双墨色的眸子溢满了可以溺死人的忧伤时,看着真的是让人恨不得帮他抚平眼中的悲伤,哪怕赴汤蹈火也在所不惜。
村子里有很多姑娘喜欢偷偷躲在角落里偷看雁十三,只是,雁十三却从未理会除沈竹叶一家外的任何一个人。
沈竹叶坐在雁十三旁边,跟他一起赏花,她道:“无论看了多少次,还是很震憾。”
雁十三:“槐花很美。”
“也很顽强。”沈竹叶顿了顿,又道:“但谢的也很快。”
槐花开的快,谢的也快,这才几天,槐花白色的花瓣就微微变黄,逐渐走向衰老,仔细看就知晓,这些槐花大部分已经风干,无风就开始纷纷扬扬飘落。
“今天傍晚会刮风,来看槐花吧。”
沈竹叶点点头,却道:“我觉得你似乎对天气很敏感,每次都能说对!”
雁十三摇摇头,不是敏感,只是有初见在提醒罢了。
吃过晚饭,沈竹叶与雁十三在门口歇凉的时候,便有一阵风吹来。
风倒是不大,却将本就要掉落的槐花吹飞,洋洋洒洒的落满院舍麦垛,碎碎的槐花雪妖娆着舞姿,悲伤的飘落。
风过无痕,槐花却铺满了整个花开村,如云覆盖。正是夕阳西下,红霞满天,玉白的槐花瓣沾染了夕阳的霞红,整个村子被夕阳拥进怀中,看着倒是一副夕阳西下,花铺满地,流水人家的画面。
沈竹叶:“壮丽。”
雁十三:“绝美。”
沈平安:“这不是很正常吗?”
雁十三与沈竹叶相视一笑,一齐摸了摸沈平安的小脑袋,对于你这样土生土长的原住民,花开花谢自然是觉得正常。
而他们是南方人,曾经生活在水泥城市和混乱地区的他们,这样壮丽的景致又怎会觉得正常?
花开花谢,日子飞逝而去,麦子在春天里茁壮成长,绿油油的麦田一望无垠,好像要将花开村包围。
这里的春雨与南方的软绵温柔不一样,这里的春雨带着一点不服输的倔强,淅淅沥沥的一点也不温柔细腻,密密麻麻打在人身上有疼的感觉。
雁十三每天弹琴打发时间,沈竹叶无事可做就跟着一起练琴,雁十三教沈竹叶学,沈竹叶弹时候雁十三就看书,雁十三弹的时候沈竹叶就听。
两人的弹奏水平都不在同一条水平线上,雁十三在现代活了三十八年,弹了三十四年。
沈竹叶这个新手自然是不能比的。
雁十三最喜欢弹的就是《凤求凰》这一只曲子,还有词,只是从未听雁十三唱过。
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
一日不见兮,思之若狂。
凤飞翩翩兮,四海求凰。
无奈佳人兮,不在东墙。
张弦代语兮,欲诉衷肠。
何日见许兮,慰我彷徨。
怨言德配兮,携手相将。
不得于飞兮,使我沦亡。
沈竹叶问道:“你能唱一曲吗?”
雁十三却道:“我如今已不是戏子,为什么唱?”
沈竹叶不明所以,道:“不是戏子也可以唱的。”
“你不是琴师,为什么要学琴?”
“我无事可做。”
雁十三笑笑,道:“可我不是。”
“?”
“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的。”
但是,沈竹叶花了一生的时间,都没有明白雁十三这句话的意思。
沈竹叶家的日子过得红红火火,雁十三也时常挽起衣袖帮忙干活,久而久之,村里人都习惯了这个俊俏的小郎君在沈竹叶家住着了。
雁十三马上就十七了,而沈竹叶马上就十八了,杨氏最近正在为沈竹叶的亲事着急,雁十三看不下去了,拉着杨氏神神密密嘀咕了一会儿,然后杨氏就不急了。
沈竹叶问雁十三对也是说了什么让她变了态度,雁十三说,也没说什么,就是告诉杨氏,沈竹叶有极大可能是雁家遗失在外的孩子,本就有一门婚约,虽然现在还不能确定她的身份,但八九不离十,以防万一,还是不要给沈竹叶安排亲事了。
不然从哪一方面来讲,都对沈竹叶的清誉有损。
沈竹叶虽不是杨氏的亲生孩子,但养了这么多年,沈竹叶又差点因为他们孤儿寡母丢了命,还帮忙还了债,让沈平安读了书,杨氏无论如何也不能对不起沈竹叶,所以自然就答应了。
沈竹叶听后,对雁十三竖起大拇指,牛!
雁十三笑了笑,继续弹琴,他知道,用不了多久,就是男主与沈竹叶第二次见面了。届时,男主便会对沈竹叶真正产生挑逗的心思。
第一次不过是怀疑和恶趣味,第二次才是感情真正发展的开始,而战事,想必也不远了。
原著中,雁十三偷偷参了军,去了不到两天就让雁北岑花了万两黄金带了回去。
现在他身体很好,也学过武术和剑术骑术,加之上一个世界枪林弹雨中血的历练,想必应该没什么大碍,可以应征入伍。关键是雁家人,他们若是不同意,那就只能用强硬态度面对一切了。
不是不可以让奴隶去,只是奴隶有奴籍,不能代替主人家参军。
雁家雁北岑是当家人,绝对是不可能去的。他在之后是女主坚实的后盾,绝不能出意外。
三弟雁谙乃神童,小小年纪已中举人,不是原主雁十三可以比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