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史前寡兽求生记[种田]
作者:鬼酉蜡烛
文案:
陆迩穿越到异世大陆,成为一个小小兽人部落中新寡亚兽绿耳,没人庇护,濒临饿死渴死,家里除了一只猫崽儿啥都没。
农科博士·陆迩:……成吧,让专业的来。
盖大棚,养蔬菜,种粟薯;
驯野兽,牧牛羊,养家畜;
垒土屋,烧陶器,纺麻布;
栽花果,酿酒酱,植林木。
漫长的旱灾,陆迩带着整个部落把荒野求生过成了农家乐,一边种地一边撸猫,快活似神仙。
千辛万苦终于从幼崽状态变回去的角气势汹汹地回了帐篷,一转头,撸得他毫无尊严的亚兽正扛着一捆红薯走进来,大大的眼睛里满是疑惑:“你是谁?”
霸气又高冷的狮子兽人脸一红:“……你、你对象。”
钢管直·重度毛绒控·丢了猫不开心·陆迩:我不搞基,谢谢——不过我可以摸一摸你毛茸茸的狮子头吗?
角:……
远方的神坛部落找到多年前离散的少族长时,发现他们威武霸气的少族长正洗得蓬松毛绒绒,拼命在一个亚兽身边撒欢求撸,还对其他带毛的兽人龇牙咧嘴,禁止任何可能的潜在情敌靠近。
再仔细一看:咦?这个名字都没听说过的小部落,是不是有点太富足了?
**食用指南**
1.兽世设定,主种田基建,有生子,温馨无虐
2.攻前期因故变回幼崽,后面会变回去
3.攻与原身无感情牵扯
4.不要用现代人的三观要求原始人,文明开化需要过程
5.每晚6点更新,不定时掉落多更
强悍率直对外狂霸对内宠妻狮子攻x温和淡定重度毛控鹿耳受,1v1,he
内容标签: 生子 异世大陆 种田文 萌宠
搜索关键字:主角:陆迩,角 ┃ 配角:其他 ┃ 其它:兽世
一句话简介:撸毛种地,把荒野求生过成农家乐
作品简评:
主角陆迩携带一脑袋现代农业知识和一枚能够催生植物的灵水戒指,穿越到了原始的兽人蛮荒世界,为愚昧的兽人世界点燃文明的种火。耕种、纺织、酿造、基建……在陆迩带着原始小村落一步一步向着文明迈进时,原以为死去的兽人伴侣却意外归来,故事在文明开化以及求爱喜剧中交迭进行。 本文作为一篇原始种田文,把蛮荒的兽人部落改造成富足安逸的农耕文明,将物质与精神上的开化一同带到这个世界,带来真实的文明种火燎原过程。主角之间互相试探、掉马、相爱的过程也令读者充满期待。
第1章 养猫不易
春季的暖意融化了严冬凝结的冰雪,雪水化作涓涓的溪流,沿着地势一路流淌下来,滋润着沿途的土壤,让一颗颗种子都萌发出新芽。
山野之间,一头高大的红鹿正在做着最后的垂死挣扎。
一只花豹正趴在它后背咬紧它的脖子,红鹿身侧还有一匹狼在撕咬它的小腿,面前则是一只独角的野牛,靠着皮糙肉厚顶着它的踹踢。
三只看起来完全不是一个种群的动物竟然在合作捕猎,这一幕却没有让附近的野兽们有任何的惊讶,视若无睹地冷漠走过。
垂死挣扎没有持续多久,红鹿就不甘地咽下了气。
看着红鹿不动了,三只同样瘦骨嶙峋的猎手齐齐松了口气。野牛俯下身子,花豹和狼把红鹿那高大的尸体拖曳到了野牛背上,之后警惕地护在野牛两侧。
野牛颤颤巍巍地站起身,喘着气把这头沉重的红鹿背起来向一个方向走去。
走了许久,一个用简单的木栅栏围起来的小部落出现在面前。
进了部落,里面的人已经发现了背着猎物回来的三只野兽,很快便有人跑了出来,欢呼道:“有食物了!”
这人外貌看着是个漂亮的少年,全身裹在厚厚的灰色兽皮中,身后却翘着一条毛茸茸的长尾巴,腰间挂着一圈丁零当啷的磨骨饰品。
花豹和狼身子一挺,忽然原地变成了两个精壮的青年,身上画着一些奇怪的暗红色花纹,头上各自戴着一根黑色的鸟羽,用草绳绑在脑后,除了腰间围着一块兽皮之外赤身露体。
他们手脚麻利地把红鹿从野牛背上拖下来,取了骨刀将刚死未久的红鹿剥皮破腹,脸上也带着欣喜和满足。
——这次运气好,撞上一只落单的红鹿,他们几个没有受什么伤就带了猎物回来。省着点吃,这头红鹿可以让他们这个小部落过两三天呢!
野牛也变成了一个壮硕的中年男子,与那两个青年同样扮相,只是头上是黄色的羽毛,额头上都是汗水,显然累得不轻。
他看着那两个青年利索地把肉分割成块,想了想,对最早跑出来迎接他们的那长尾少年道:“送一份肉去给角家里。”
长尾少年脸上因为食物而来的欣喜淡了一些,有些不满地嘟囔起来:“角已经死了,干嘛还要养着绿耳?”
野牛变成的中年男子皱了皱眉:“叫你去你就去。”
长尾少年不敢再说,从那两个青年割出来的肉里,挑了最小的一份,噘着嘴,提着还在泛着血水的肉跑了出去。
跑到没有人的角落,少年眼珠转了转,从自己腰间挂着的骨饰中摸出一把小巧的骨刀,将手里只有两个巴掌大的肉块又一分为二,爬上一棵树,把大的那块挂到了树上,用几根枯枝遮掩住,然后带着那块小一点的肉跑到了一个距离其他人稍偏远的帐篷前。
“啪!”
肉块直接落在帐篷前面的地上,血水立刻沾染了一片沙土。
少年俊秀的脸上爬满了嫌恶,在这座颇为宽敞的帐篷外面打量了一下,眼中的嫉妒都快溢出成血,长长的尾巴都伸得笔直,恶声恶气地叫道:“灾星!肉给你丢这了!”
——呸!绿耳这个灾星,仗着父亲是首领,竟然能跟角在一起!偏偏还把角克死了,结果一个人能住这么大的帐篷!
——就这样部落竟然还肯分肉给他,怎么不把他饿死算了!
想到自己偷偷留下的一大块新鲜的鹿肉,少年心里火热,开始担心被什么动物或者别的兽人发现,放弃了继续留下奚落绿耳的打算,不等帐篷里的人回应,“噔噔噔”地转眼跑开。
过了一会,陆迩掀开帐篷的帘子,慢慢走出来,看着地上那块连一个人巴掌都没有的肉块,摸摸自己瘪瘪的肚子,抬头看看天,轻轻叹口气。
——这点肉,只够他喂猫了。
不过食物这东西,有比没有强。
陆迩毫不嫌弃,弯下腰用左手捡起那块被沙土沾染的肉块,回了帐篷里。
帐篷不大,东边堆着杂七杂八的木棍、骨饰、石块,西边是个小小的火堆,旁边架着一口粗劣的石锅,火堆里只有黯淡的微红火苗,上面还横一根细长的兽骨,已经熏得微微发黑。
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吃的。
只有中间有个窄小的床铺,最底下是干柴、中间铺着一层柔软的草茎,上面盖着一条毛茸茸的灰色兽皮。
如今,那兽皮上正趴着一只白黄相见的小猫崽儿,他出门之前还睡得正香,进门之后似乎被吵醒了。
小猫崽儿耳朵动了动,警惕地坐起身,似乎很有威严一样挺直了腰,伸出软嫩的前爪挠了挠额头,一双湖水般碧绿的双眸有些凶狠地看向了门口,看清是陆迩之后才收起了警惕,“咪呜”地叫了一声。
陆迩怜爱地看它一眼,被小可爱故作凶猛的模样萌到,凑上去用右手好好呼撸了一把猫崽儿的毛脑袋。
小猫猝不及防被陆迩玩弄在只手之间,努力躲开那只乱摸的大手,一面抗议地“呜呜”叫,试图维护自己的尊严。
——怎么回事,这个亚兽怎么敢这样挑衅他的威严?!
陆迩自然听不到猫猫的心声,好好撸了一把猫,才心满意足地起身,在东边那堆杂物里翻找了一下,才勉强找到一个像是钩子一样的东西,把手里的那块肉挂了上去。
终于不用空手抓血淋淋的兽肉,陆迩嫌弃地看了看自己黏糊糊的左手,拎着那块兽肉转过身,正好看到猫崽儿正襟危坐一般,还在后面颇有威视地瞪着他,有些抱歉地笑了起来:“小咪,饿了吗?”
——小、小咪?
猫崽儿挠着自己额头的前爪僵住,似乎不敢相信这个名字是在叫自己。因为它动作停住,身体微微失去平衡,整只猫“噗通”侧倒在灰色兽皮上,刚才一瞬间的威严感顿时消失殆尽。
陆迩被它的动作萌化了,笑着晃了晃自己手里还沾着泥沙的兽肉:“别急,小咪,爸爸给你把肉洗洗,一会就开饭。”
“爸爸”这个自称让猫崽儿有些迷惑,呆坐在毛毯上目送着陆迩离开。
提着肉出了帐篷,穿过稀疏的灌木丛,在帐篷附近的潺潺溪流里,手里提着钩子,把肉挂在清洌洌的流水中,让活水冲干净肉上的血水和泥沙。
溪流附近的植被总是生长得最好,陆迩蹲下来找了半晌,在地上挖了两棵野菜。
这种被部落里的亚兽们叫做“白根菜”的植物有点类似萝卜,叶子稀疏,但是根茎庞大,咬上去虽然很难嚼碎,但味道倒有些甜,靠汁水勉强也能果腹。
陆迩在上游些的地方洗了手,也把那两棵白根菜洗干净,怔怔地盯着水面不语。
水里映照出来的是一个看起来只有十六七岁的少年模样,模样倒还清秀,凌乱的栗色短发,双肩和腰上各围着一条兽皮,手腕上挂着一串残缺的骨饰,露在外面的小腿因为寒冷而微微发红,右手食指上包着一小节树叶,像是遮掩着什么东西。
最引人注目的,是耸立在头顶上那对毛茸茸的耳朵,看起来像是麋鹿,只在耳尖上有一抹淡绿色。
——想必这就是原身“绿耳”这个名字的由来。
陆迩望着水里陌生的面孔,微微叹了口气。
他穿越过来已经过了三天。
这里是一个陌生的世界,他重生在了一具陌生的身体上。
这个世界还停留在几乎茹毛饮血的原始部落时期,只是与地球不同的是,这个世界没有人类,只有“兽人”。
正常的兽人,人形与人类一模一样,却能够随时变身成野兽战斗、捕猎;而一部分不能变身成野兽的被称为“亚兽”,能够孕育后代,身体中有一部分器官带着野兽的模样。
原身“绿耳”,就是这样一个亚兽。
这是一个人数不多的小部落,分工明确,兽人们外出捕猎,亚兽们采集树果、硝制兽皮,凭借粗糙的磨石磨骨工具,抱团在一起与冷酷的大自然对抗。
原身是这个小部落的首领的孩子,还被首领许给了部落里最强大的兽人,按理说简直是躺着享福的命。
然而因为原身出生时难产,生他的亚兽因此去世,紧接着又发生过一次大旱灾,被刚才那个送肉的亚兽视为“灾星”,觉得他不详,将来一定会给部落带来灭顶之灾,煽动其他人对他冷漠排斥,还屡次要求首领把他驱逐离开。
原身被排斥欺凌,导致愈发自闭怕人。首领不舍得逼死自己的孩子,又不可能面面俱到地照应他,便开口与部落最强大的兽人“角”结亲,请角能够帮忙照顾原身。
说定结亲后,首领和角许好了一起去换盐——结果没想到路上遭了兽群袭击,首领重伤勉强回来,至今昏迷不醒,原身的兽人角却只留下了一滩血迹。
原身这时候才被送到角的帐篷里住下,还没在一起呢,就成了寡妇……不对,寡兽。
“灾星”的称呼愈发坐实,又失去了两个最大的靠山,原身从小就有点自闭症,碰到这种大难更是完全失去了主心骨,想探望父亲又被害怕他“灾星”外号的家人拒绝,还受了一些欺辱,干脆把自己封闭在黑暗的帐篷中不出门,因为体弱加饥饿,竟然就这么咽下了气。
然后陆迩就穿越过来了。
穿越过来之后,要面对的头等大事,就是如何让自己不被饿死。
从一开始的不可置信、到后来的缓慢接受,陆迩如今已经基本习惯了用原身这对长长的耳朵听声音。
也不错,起码听力比以前好多了。
陆迩自我安慰着,又伸手过去将兽肉上的泥沙血水洗净,带着肉和菜回去帐篷。
这几日他已经逐渐适应了这个世界,虽然没有现代社会的科技让他有些不适,但纯天然的自然环境和大批待开发的土地与植物,让他这个农科博士全身每个细胞都散发出想要研究改良农作物的声音。
不过目前阶段,填饱肚子活下去,才是第一位的。
——而比填饱自己的肚子更重要的,是先喂一下自己昨天刚捡回来的猫崽儿。
回去的路上,陆迩还在附近拔了两种茅草,这是他这几天探索的成果,与葱姜之类的口感有些像,正好用来给肉调味。
带着洗干净的肉回去,陆迩嫌弃地看了看火堆上那黑不溜秋的骨架,勉强挑了个干净的部位,把肉串上去,又挑了挑火堆,加上干柴,让火旺起来。
家里没有盐,陆迩也不计较,把肉架在火上慢慢地转起来,时不时还从茅草叶片和根茎里挤些汁水上去腥。
很快,兽肉表面泛起一层油汪汪的颜色,烤出的油花滴落到火堆里,腾地爆出一团火焰,浓浓的肉香散发出来,让一人一猫都紧紧地盯着篝火挪不开眼。
很快肉熟透,陆迩哈着气把肉取下来,用帐篷里那柄很钝的骨刀勉强切成小块,分了一半给小咪:“小咪,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