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植物人老公醒了[穿书][穿越重生]——BY:牧笙歌
牧笙歌  发于:2020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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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时间酒店办理入住的人有点多,而且阮成白没有提前预定,所以等候的时间要长一些,为了谨慎一点他之后的旅程都是到了目的地才办理入住。
  等候的时间里,闲的无聊,他在手机上玩贪吃蛇的游戏,这个手机的款式很老,除了打打电话,发发短信,就只有一款贪吃蛇的小游戏,虽然不智能,但是防追踪效果杠杠的。
  玩了几局,阮成白觉得有些无聊,桌子上放着一些小点心,点心下面都垫着一张可爱的图纸,他吃了两块,喝了一杯咖啡,无聊中把垫着的图纸折了两只千纸鹤。
  想当初他可是一个手残党,还没有接班的时候,每天击剑骑马打球忙得不行,对这些女儿家的小玩意根本不感兴趣。
  后来还是别人教他折的,也不知道那小孩怎么样了,在原来的世界自己应该是死了吧,那小孩应该很伤心吧,他这么黏自己。
  想到这,阮成白从背包里拿了一支笔,在千纸鹤的左右两边翅膀写下几个字。
  写完了,把那只千纸鹤放在手心,忆起了以前的开心时刻,不由得嘴角上扬,还有一只在桌子上,阮成白在这只千纸鹤的左右翅膀上写下了几个字。
  左边写的顾,右边写的以前自己的常用简笔签名。写完后放在桌面上,用相机拍了一张照片。
  这时候前面办理的人都入住了,轮到他了,阮成白把相机收进包里,把两只千纸鹤也收在一起,去前台办理入住。
  他从包里把护照给前台,要了一间海景房,办理好后,阮成白刷了卡,把房卡拿好,自己向电梯走去。
  酒店大厅,一位身着宝蓝色西装的男子走进来,身后跟着一名助理,时不时的跟他说着什么,男子静静的听着,没有发表意见。
  “Vinson先生,今日是这家酒店开业三周年,晚上有一次酒会,要参加吗?”
  助理询问男子的意见,半响没有听见回应,于是抬头看向身边的人,只见身边的人,盯着前台地面。
  他顺着视线看去,看到地面有垃圾,心中抱怨,这家酒店的保洁工作怎么做的,酒店的大厅前台就是门面,怎么东家来巡查的时候出现这种事。
  助理四处巡视了一下,发现保洁不在,于是他亲自走过去把那垃圾捡了起来,随意的看了两眼。
  是一只千纸鹤,上面还写着字。
  “于珂。”助理中文说的很遛,念出了上面的字,心想既然写了字,肯定是顾客很重视的,于是跟前台沟通,让她保存好,万一有顾客来寻。
  Vinson听见了这两个字,目光看向助理手里拿的纸鹤。
  大千世界,会折千纸鹤的人多了去了,叫于珂的也多了去,上天怎么会眷顾。
  如果真的眷顾他,为什么还会这样对他。
  助理把千纸鹤交给前台,回来的时候,发现Vinson先生的神色有些沉重,心中下意识的觉得这家酒店的印象在东家的心中可能会不高了。
  “走吧。”
  Vinson出声打断助理的联想,继续巡查,向电梯走去。
  阮成白把背包放好,打电话询问前台中午有什么吃的,说的几样,阮成白都不是很满意,想着还是出去吃好了。
  他从背包里拿了相机和手机,拿出钱包,千纸鹤被带出背包,阮成白把千纸鹤夹在钱包的夹层,在找另外一只的时候,发现另一只不见了。
  阮成白把背包里的东西全部倒出来,扒拉半天也没有看见,便放弃了,他可以下楼在去折一只。
  把东西都装回背包,阮成白背了一个轻便的包,换了一件卫衣,牛仔裤,看上去就像十七八岁的学生。
  临出门前,他照了一下镜子,觉得自己的灵魂也年轻了许多,瞬间有种老黄瓜刷绿漆的感觉。
  二十七的灵魂,二十的身体。
  照完镜子,阮成白背着黑色的小背包出门,走到大厅的时候,他特意的看了一下前台和他之前坐的沙发的周围,都没有看到那只纸鹤。
  于是他走到桌子边,拿了一块点心,三两下的吃进嘴里,开始折千纸鹤。
  阮成白手工不行,别人一分钟就能折好,他需要三四分钟才行,这估计也就是上天给他关闭的那一扇窗。
  助理跟着Vinson先生从电梯里出来,他不明白为什么Vinson先生上了二楼之后,还没开始巡查又匆匆的转身按电梯。
  助理从电梯里出来,看着Vinson先生走到前台,让前台把那只千纸鹤拿给他看,助理不知道他想做什么,看模样有些焦急。
  助理目光看了大厅四周,发现大厅的休息处,有一个少年在折千纸鹤,折好后还拿出笔在写字。
  有可能这掉落的千纸鹤就是那少年的。
  Vinson从前台手里接过千纸鹤,仔细的看了一下上面的字迹,心中按耐不住的激动。
  是他的字,是哥哥的字迹。
  “Vinson先生,这千纸鹤有可能是那位少年的。”助理在一旁提醒他。
  那名少年把千纸鹤放进钱包里,就向大门外走去。
  Vinson看见了随即追了出去,助理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的时候,东家已经跟着那少年追出去了,助理也赶紧跟上。
  阮成白顺着街两边慢慢的走,看看附近有什么吃的,现在他一切电子设备都没用,要不是怕顾墨渊查到,他早就上网查了,也不用这样自己一家一家的看。
  走到一家西餐厅,他觉得环境还不错,觉得午餐吃牛排也不错,他上了台阶两步,准备推门进去。
  忽然有一个人抓住了他的右手手臂,阮成白第一反应就是,这么快被找到了?
  等他回头看的时候,才发现是一个陌生人,抓住他的人穿着宝蓝色的西装,头发微卷,浅棕色的双眸,轮廓分明,神色焦急。
  阮成白一只手还抓着餐厅大门的门把手,他松开门把手,转过身来询问:“你好?请问有什么事吗?”
  Vinson看着面前的少年,黑色的头发,睫毛纤长,皮肤白皙,眼尾上扬。
  很漂亮的少年,但是却无论如何都跟他记忆中的哥哥搭不上边。
  阮成白见对方半天不回答,有些不悦,尤其是这个男子还抓着他的手臂,有些弄疼他了,阮成白皱了皱眉,语气有些冷:“麻烦,能松开我吗?”
  这句话让Vinson回过神来,他立马松开手,把那只纸鹤拿到少年面前,清洌的声音中有些颤抖的问道:“这纸鹤是你的吗?”
  阮成白从他手里拿过纸鹤看了翅膀两眼确认是自己的字迹,点了点头说道:“是,有什么问题吗?”
  “是你的字迹吗?”Vinson追问着最重要的一个问题,他紧盯着眼前的人,像是要确认什么重要的大事。
  “关你什么事。”阮成白觉得这人莫名其妙的,他把纸鹤拿在手里,直接不理会他们,转身拉开餐厅大门进去。
  “你代我去巡查吧,我有私事。”Vinson吩咐身边的助理,说完他也跟着进了餐厅。
  助理看着Vinson先生向刚刚那少年的餐桌座位走去,有些不明所以,但还是听吩咐回酒店代替东家巡查。
  阮成白点了牛排,奶油蘑菇汤,沙拉,把菜单推给对面的男子。
  Vinson跟服务生说了来份一样的,把人打发走了。
  “你跟着我想做什么?”阮成白大脑里搜索了一下确认自己没有见过这人,这人是混血儿,他才来这一年都不到,应该不认识。
  “请恕我的冒昧,我看这纸鹤上的字迹,很像我一个认识的人,请问是你写的吗?”
  阮成白觉得这句话,怎么听怎么像套路,这人衣着不凡,模样也不差,身边还跟着助理,怎么跟人搭讪的招数这么老套。
  “是。”阮成白顺着他的话回答,心想这人到底会编个像谁的字迹,前男友?还是失联的心上人?
  Vinson听到他的话,很激动,想抓他的双手,阮成白快速的把手从桌面上拿了下来,让他捉了空。
  Vinson并不在意他这一举动,只是激动的说道:“你认识阮成白吗?我是于珂,就是你纸鹤上写的那两个字。”
  他看了纸鹤上的字迹,很确定这就是阮成白的字迹,他哥哥的字迹,尤其是于珂这两个字,末尾有一颗小心心,这是他要求哥哥这样做的。
  哥哥虽然不耐烦,嫌他事多,但是每次都还是照样做了,久而久之成了习惯。
  他不确定面前这人的字迹是他自己的,还是别人教他的。
  这句话一出轮到阮成白惊讶了,于珂,这小兔崽子怎么来到这个世界了?还穿成了一个混血儿。
  难不成这臭小子也英年早逝。
  “我就是阮成白。”阮成白顶着一张少年的脸,跟对面看上去二十五六的男子说道,话一出,他怎么看怎么觉得违和。
  二十七的他穿到二十来岁的身体。
  而自己的十九岁还在上大学的跟屁虫弟弟穿到了二十五六的人身体里。
  要是能互换一下就好了。
  Vinson听到他的确认,十分的高兴,说道:“哥哥,大家都以为你失踪了,到处找你,哥哥你知道你是怎么来这世界的吗?”
  阮成白摇了摇头,他只记得跟朋友们喝完酒自己回了别墅,等醒来的时候就在这个世界了,不知道是喝酒猝死还是工作猝死的。
  听到阮成白的回答,Vinson的目光闪了一下,这时候服务生过来上菜,打断了他们的谈话。
  阮成白拿着刀叉切着牛排,询问对面的人:“对了,你怎么来这了?你不是在学校上课吗?出什么意外了?”
  他记得于珂这臭小子大学快毕业,准备实习了。
  Vinson把切好的牛排推了过去,把阮成白的牛排接了过来,有些丧气的说道:“放学路上出了车祸。”
  阮成白见他低头切牛排有些闷闷不乐,行为动作跟之前一模一样,小可怜见的,换了身体也还是这样。
  “这也算是他乡遇故知了,小珂,你现在是什么身份,过来多久了?”阮成白叉起一块牛排放进嘴里。
  “我的英文名叫Vinson,父亲是华裔,母亲是本地人,父亲经营着一家集团,主要做酒店这一方面,今天我就是来巡查下面的酒店。”
  “不错,比我强,好歹是富二代,有钱有权有颜。”阮成白由衷的感叹道。
  命运真是捉弄人,好歹也给他穿一个好一点的身份,就算身份不行,至少身高模样比着臭小子这样也行。
  那他还怕弄不过顾墨渊?
  “哥,你是在洛杉矶居住吗?你的住址在哪?我以后可以常来找你。”
  “我住国内的江城,我是来旅游的,地址我写给你,以后你要是找我就来这,电话我也给你写上,上面的是我国内的号码,回国了才能打通,下面这个是我现在用的。”阮成白拿出本子写下地址和号码撕下来递给于珂。
  “对了,我现在名字还是叫阮成白,我叫你Vinson还是于珂?要不还是入乡随俗叫你Vinson?”
  “都可以,哥。”
  阮成白跟Vinson聊了起来,大部分都是Vinson在跟他说,说才到这里的不习惯,以为自己神经分裂了,像一个受了委屈的小孩急于寻找安慰。
  这臭小子还是没变,依旧的那么爱撒娇,目测185的混血儿撒娇喊哥,这着实让阮成白有些浑身不自在。
  太违和了,于珂以前是阳光乖巧的小跟屁虫,嘴又甜,又招人疼,很喜欢粘着他。
  而现在他的模样是混血儿,轮廓硬朗,白皙的肤色也变成了小麦色。
  小奶狗变成了荷尔蒙爆棚的混血儿。
  “Vinson,在外面你还是喊我的名字吧。”
  Vinson愣了一下,然后笑着打量着阮成白,哥哥以前很厉害,做事雷厉风行,把阮氏管理的妥妥当当的,下面的人都怕他。
  如今面前的人,怎样看都看不出,这人曾经曾经在商场上叱诧风云。
  眼前的人,穿着灰色的卫衣,衬得皮肤白皙如瓷,笑起来的时候,眼尾带勾,真正的美人。
  阮成白伸出手在他眼前晃了一下,打断了他跟X光一样的打量说道:“别看了,没什么好看的,弱了吧i唧的身体,跟花瓶一样,不顶事。”
  “哥,你真好看。”Vinson刚刚在门口的时候,只是粗略的打量,如今这样细细看来,哥哥真是雌雄莫辨。
  “你不说这话,我还是你哥,给我收回去,信不信我一脚踹死你。”阮成白在桌子下踢了他一脚。
  力度不轻不重,对如今的Vinson来说跟打闹一样,哥哥的性子倒是没有变。
  吃过饭,阮成白跟Vinson一起回了酒店,他本来打算去海滩的,但是在这陌生的环境里遇到一个认识的人,是多么的不容易,这机率堪比买彩票了。
  下午Vinson点了下午茶和红酒,都是阮成白喜欢的,两人一边喝酒一边聊以前的事。
  还没喝两杯阮成白就倒了,他忘记了自己的酒量早就不是以前那样了,Vinson倒是酒量好了很多,一个人对着靠在沙发上的阮成白自言自语。
  “哥,我很想你。”
  “哥,你知道吗,我今天很高兴。”
  “比我过去的日子任何一天都要高兴。”
  许是遇见了于珂,阮成白梦见了以前。
  他第一次见于珂是十六的时候,那时候于珂才8岁,小屁孩一个,于珂的家境也不错,但是远没有阮家那样好,于妈妈跟自己的妈妈是闺蜜,于伯父在于珂出生没多久就去世了。
  于伯母一个人要打理家里的公司,又要照顾于家二老,对于珂难免有些顾不上,造成于珂沉默寡言,不爱说话,上课老师点名回答问题他也不说话,同学和他交流他也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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