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立刻热情邀请杨毓忻进屋坐坐,聊聊天,喝喝茶,街坊邻里联络联络感情。至于杨主任要扔的垃圾,儿子作为一个学生,主动一下,帮老师做点事情不为过吧?
抢在何父开口前,杨毓忻一脸“好巧,你也想扔垃圾”的态度,表示先跟林徽末搭伴下楼扔垃圾,回来之后再上门拜访。
也行。
何父何母没有坚持,但他们打定主意让儿子机灵点,正好近水楼台先得月,平时多孝敬孝敬杨主任,日后在学校才好相见。
还不知道自己即将被嘱咐要孝敬杨毓忻的林徽末趁着下楼的时候,轻轻用指尖勾了一下对方的掌心,用着调笑的语气压低了声音道:“速度倒是挺快。”
“你不是已经猜到了。”杨毓忻勾了勾唇,反手握住了林徽末的手指。之前愿意忍下两天的时间,今天早上才正式来见林徽末已经能够称得上奇迹了。
最重要的是,他不会甘于自己在这个世界的身份停留在林徽末学校老师身上。哪怕他明白林徽末是他的道侣,他们属于彼此,但一想到有人会不长眼、不,太有眼光却不知天高地厚地觊觎林徽末……果然,杀人的心都有了呢。
杨毓忻放缓呼吸,不让林徽末看出他心底那点小波动。
由于何家住在二楼,楼层不高,即使杨毓忻和林徽末有心拖延时间,五分钟已经是极限了。
回来的杨毓忻被客客气气地请到了何家,不幸的是,何父何母明显觉得大人说话小孩子别裹乱,林徽末在客厅里坐了两分钟就被何父何母赶回房间了。
林徽末能说什么。
林徽末只能打开书包,将自己从书店刚买回来的各科套卷在桌上摆成一排。他恋恋不舍地摸了摸数学某冈套卷光滑的封皮,又将物理套卷的一角翻开瞅了瞅。他长长地叹了口气,将数学物理化学的卷子摞在一边,皱着眉拽过语文卷。
雨露均沾什么的,还是等语文和英语的基础跟上来之后再说吧。
语文但凡课本上出现过的基础题对于林徽末而言就是送分题,困难的地方是林徽末看来实在无理取闹的理解。
林徽末讨厌猜测这种言外之意。
等林徽末别别扭扭地做完一套卷子的理解后,何母敲了敲他的房门,原来是杨毓忻准备告辞,让他出来送一送。
林徽末出来后,何父何母还告诉他一个“惊喜”。
原来,何父何母得知杨毓忻是一个人住在这边,三餐没个着落,街坊邻里兼儿子学校老师,何父何母主动提出让杨毓忻到他们家里吃饭。
就这一点,林徽末想要吐槽。
杨毓忻会不会做饭这一件事,林徽末亲自盖章,绝对的大厨。而且,退一万步,杨毓忻真的不会做饭,学校的食堂不是摆设。也就周六周日食堂不营业,周一到周五,食堂提供一日三餐。
林徽末这边,是原主习惯在家吃早餐和晚餐。不然,他完全可以在学校食堂解决一日三餐。
当然,这早餐和晚餐是小事,对何家而言就是添一副吃饭的碗筷而已,何父何母坚持不肯收餐费,杨毓忻“退而求其次”,表示自己可以给林徽末补习英语一个小时。
何父何母立刻就心动了。
在刚才聊天的时候,他们已经知道杨毓忻从小生活在国外,Y国名校毕业,英语和华语都算是他的母语。别看他一副华国人的长相,放在一些培训机构里当个外教绰绰有余。杨毓忻愿意给自家儿子补英语,还是一对一专门辅导,哪怕只是一个小时,没个二三百都下不来。如果用来抵餐费,他们家似乎赚多了。
杨毓忻义正言辞地拒绝了何父何母的补课费,表示这就是街坊邻里的互相帮助。林徽末本就是杨毓忻入职第一个认识的学生,还跟他做了邻居,妥妥缘分,杨毓忻觉得少年合眼缘,就不需要拿金钱伤害街坊感情了。
何父何母被杨毓忻说得一愣一愣的,按捺下自己想掏钱的手后,他们决定丰富早晚餐。瞧这位杨主任瘦的,一定是国外的食物不好吃,华国美食博大精深,应该多补补。
作者有话要说: #818辣个直接打入内部的杨主任#
杨毓忻:轻轻松松,没有难度~以后老师带着你复习英语~~
林徽末:(ˉ▽ ̄~) 切~~
第16章 错位男主有话要说16
英语补习的事就这么定了下来,具体时间由杨毓忻和林徽末定,何父何母联手为他们提供生活上的帮助。
又听说杨毓忻刚搬家,之前正在收拾屋子,何父何母想去帮忙来着,但杨毓忻表示,不用他们辛苦,让林徽末过来就行。
何父何母想着林徽末今天刚考完试,指望他学习是不太可能的事情,拉着他一顿嘱咐,类似于勤快一点,给主任一个好印象,这才放人去了对门。
林徽末走进杨毓忻新家的大门时,险些没能压下嘴角的抽搐。
这里根本不需要整理什么,杨旭安的办事效率不需要质疑,现在就是那户在这里住了二十年的人家进屋看一看恐怕都认不出这里是他们原来的房子,因为房子经过大换血,能够称得上旧物的只剩下地板了。
要不是换地板是一个耗时间还影响入住的工程,杨旭安能将这栋屋子的地板都撬下来换上新的。
何父何母以为过来干活的林徽末进客厅就被杨毓忻按在沙发上,不多时,一杯鲜牛奶递到了林徽末的手上。林徽末看着杯中牛奶,眼角抽了抽,忍不住道:“不是吧阿忻,你给我喝这个?”
林徽末满眼控诉地看向杨毓忻,牛奶是什么?那是他家小弟心心念念想长高的时候,每天抻着脖子往嘴里灌的玩意儿,是林徽末从来不屑沾的孩子饮品。
他,林徽末,可是七岁的时候就用筷子蘸家里父亲杯中物尝鲜的人。给他喝牛奶?认真的?!
杨毓忻勾了勾唇角,伸手接过林徽末手中的杯子,在林徽末转而变得呆怔的目光里喝了一口,唇边还沾到了一点白色。而后,杨毓忻倾过身,沾着一点白的嘴唇印在林徽末的唇角处。
一触即分。
杨毓忻看着林徽末唇角处蹭到的一点白色,眼中闪过一丝笑意。他重新将杯子递给林徽末,道:“乖,喝了,对身体有好处。”林徽末现在的身体太过羸弱,在不动用特殊手段的前提下,想要将之调养回健康状态需要时间,杨毓忻想做的就是缩短这个时间。
喝汤药或是药膳倒是不至于,但一天一杯新鲜牛奶绝对有必要。杨毓忻先喝为敬,以示这牛奶不算太难喝。
不得不说,在“说服”林徽末上,杨毓忻的方法十分有效。
林徽末摸了摸唇边被杨毓忻故意蹭上的一点牛奶渍,撇了撇嘴,三两口咽下了剩下的牛奶。
林徽末得说,他是真的不喜欢这股奶味,喝一口感觉全身都是这股味儿,就像是没长大的奶娃娃似的。
负气将空杯子往茶几上一放,林徽末伸出手,一把揪住了杨毓忻衬衫一侧的领子。
杨毓忻现在的模样身量与他在天璟世界的时候一般无二,瞧着也是二十出头的年纪,身姿颀长,容颜盛极,广袖宽袍时如仙履尘,现在白衬衫西裤依旧贵气十足,只多了些许人间的烟火气。
这样的存在,实在是得天独厚。
林徽末对着自家道侣的美色欣赏片刻,手上用力,将人拽到了自己面前。他用的力道不大,奈何被拽衣领子的那位极其配合,不让林徽末费吹灰之力就倾过身,似是被动似是主动地嘴唇相贴。
杨毓忻抬手按住林徽末的后颈,将人往怀里压去。
唇齿相接,本来愤愤然想要将嘴里这股奶味传染给对方的林徽末对着道侣口中跟他如出一辙的奶味默了半秒,然后就被对方反客为主地压在沙发上。
几乎被吻得有些意乱情迷的时候,林徽末忽然想起自己来这里的目的,还有那一墙之隔的何家。他连忙呜呜两声,有些提不起力气的手拍了拍杨毓忻的肩膀。
杨毓忻蓦地停下了所有的动作,他用力地闭了闭眼睛,掩去眸中的懊恼。
……失算了。
他是真的不该将系统与小世界的事情告诉林徽末,想要过不被打扰的二人世界,他完全可以制造一个小意外,让他们不小心卷到某个小世界里。用着自己的身体和身份,想做什么不行。哪像是现在,林徽末变成了一个日常忙忙碌碌学习的高中生,隔壁还多了一对名义上的父母。
麻烦,真麻烦。
杨毓忻将头抵在林徽末的肩窝里,慢慢地调整着呼吸,尽量平息自己的躁动。林徽末抿紧了嘴唇,颈侧的皮肤已经因为那一下一下拂来的温热呼吸而撩得通红。
好半晌,林徽末眨了眨眼角微微晕红的桃花眼,放缓了声音:“阿忻……”
杨毓忻猛地坐起身体,然后神色如常地将林徽末拉起来。他伸手抚平林徽末身上衣物的褶皱,若无其事地道:“走,带你看个好东西。”
林徽末:“哎?”
杨毓忻将人带到一扇紧闭的房门前。
何家住的这栋楼,每层只有两户人家,除去公摊,两家房屋面积都是九十多平,三室二厅。
杨毓忻刚过户不久的房子,三室里,一间是卧室,一间是书房,还有一间就是眼前这间房门紧闭,据说有好东西的房间。
杨毓忻握着林徽末的手,推开了眼前的深色雕花木门。
林徽末蓦地瞪大了眼睛,“哇”了一声。
杨毓忻说得对,确实有好东西。
林徽末一个箭步冲进房间里,爱不释手地抚摸着整齐摆放在墙边的坛子,桃花眼亮晶晶的。他转头看向杨毓忻,兴致勃勃地道:“是什么酒?”
林徽末爱酒,而且爱得无比广博。在没有遇到杨毓忻之前,无论是甜软绵柔的梅子酒,柔和馥郁的花雕酒,亦或是辛辣如火烧的烧刀子,林徽末都喜欢。
不是林徽末花心,而是美酒正如四季美景,各有千秋,怎能不喜欢呢。
不过,等林徽末遇到杨毓忻后,他对酒的偏好就变成了杨毓忻酿的酒。
林徽末爱喝的酒,杨毓忻会酿。林徽末爱吃的东西,杨毓忻会做。不知不觉中,林徽末就陷进杨毓忻的手里了。
“自然是红尘醉。”杨毓忻倾过身,伸手将林徽末的脸扳过来,见林徽末眼中那还未褪去的含情脉脉,杨毓忻又是无奈又是好笑,忍不住道:“我应该庆幸那日开了那坛红尘醉吗?”
林徽末知道杨毓忻说的是他们初遇的事情,他歪头想了想,当初杨毓忻受了伤,隐姓埋名在秣陵城里买了一套四进的院子,之后几乎没有踏出过那里。
林徽末虽然是土生土长的秣陵人,秣陵城有一半还算得上是林家的地盘,但林家的祖宅却不在秣陵城里。天璟世界修仙之气蔚然成风,秣陵城里尽是普通凡人,林家虽然没那本事以某处洞天福地为宅,但怎么说也不会“自降身份”让宅邸周围尽是普通民宅。
林家跻身修真世家不过两百来年,根基尚浅。当时七房子孙,以林徽末出身的第七房最弱,主要是他生父早亡,娘亲病弱,林徽末下头还有一个小了他九岁的弟弟。
林徽末虽然聪明,但不是那种智多近妖的存在。林徽末悟性好,但林家没有测试悟性的手段,他们只测灵根,而林徽末的灵根只是三灵根。
天璟世界里,虽然各派的大能巨擘并非尽是身怀天灵根的天才,亦有以三灵根成就非凡的能人在,但在世人看来,三灵根修士比比皆是,成才的终究是少数中的少数。
不得不说,不能测悟性,林徽末真的很吃亏。
林徽末作为七房长子,自然得顶门立户。他们能够从林家那里分到的修炼资源少得可怜,林徽末就得自己想办法。
比如,身入妖兽出没的荒山野林狩猎。
比如,通过善功堂做任务,换灵石。
等林徽末以凡铁悟出刀意之后,虽然碎刀换刀所带来的开支不小,他缺的是灵石,不缺银子。刀刃上凝结那一层刀意,砍人砍妖兽的时候简直如虎添翼。
林徽末看似洒脱,其实他并没有那么洒脱。只是,那么多的事情压下来,不笑,他难道哭吗?
喜欢酒,就连林徽末自己都弄不清楚,这份喜欢里有多少是真心,多少是习惯。
总归,酒喝得多一些,伤口似乎也就不那么疼了。
秣陵城虽然有一半是林家地盘,但林家的生意,林徽末哪里掺得上手。他经常来往秣陵城,是因为秣陵城中藏有善功堂的分部,林徽末就从善功堂公开的任务里挑选适合自己修为境界的。
来往匆匆,要是没有那一缕酒香,林徽末还真不可能会对那么一座跟寻常人家没有什么区别的院子生出兴趣,而杨毓忻又是一个足不出户的死宅级存在。
若是当初没有遇到杨毓忻,若是不曾遇见杨毓忻……
林徽末定定地看着杨毓忻,他忽然抬起手,抱住了杨毓忻的脖子。
杨毓忻微微睁大了凤眸,有些惊讶,然后他就听到林徽末小声地道:“是该感谢那坛红尘醉。”
感谢那坛酒,让林徽末出于好奇与渴望迈出了第一步。
自此之后,顺理成章。
杨毓忻的心头霎时软了一片。
作者有话要说: #818辣个心生感慨的boss#
杨毓忻:掌握一项有用技能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当初要是不会酿酒,本座到现在恐怕都会是一只单身汪= =
林徽末:→_→我觉得要是没有酒,阿忻你脱单的最大阻碍其实是你死宅的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