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门爹妈抱错崽[穿书] 完结+番外[穿越重生]——BY:青渊在水
青渊在水  发于:2019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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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迪问他:“怎么样?今天玩得开心吗?”
  如果不是跟纪文修出去,今天文迪是断然不会给他放假的。他跟纪文修相处的如何,文迪想必早就从司机那里得知了。
  莫飞点点头:“我今天还认识了一个新朋友。”
  文迪早就从司机那里知道沈凌了,教训他:“我正想说的,爱交朋友是好事,但是你不可以什么朋友都交。”
  莫飞愣了一下,问道:“妈,什么意思?”
  “你交什么样的朋友,就会成为什么样的人。你和纪文修一起玩,没问题,但是那个叫沈凌的小孩,你离他远一点。”
  莫飞万万没想到文迪居然会干涉他的交友状况,直截了当地问:“妈,是因为沈凌他家境普通,所以你不允许我和他来往吗?”
  文迪叹了口气,拿莫飞很无奈似的:“这种事情还要妈妈教你吗?你和什么样的人玩在一起,其他人都看着呢!你会被别人笑话的!”
  莫嫣在一边帮腔:“是啊,飞飞,你别稀里糊涂。有的人心机可多着呢,就指望攀上咱们这种家庭,能得到一点好处。”
  莫飞听见莫嫣这话,更伤心了。要知道,他本来就该是在沈凌那种普通家庭长大,而沈凌应该拥有他现在的一切。到时候他和沈凌换了回来,妈妈和姐姐还愿意跟他来往吗?
  而且他一向认为交朋友不分贵贱,对文迪和莫嫣的价值观不能认同。
  “听到没有?飞飞,你以后别再跟他来往了。”
  莫飞慢吞吞地放下勺子,说:“他是我的朋友,是很好,很正直善良的人。他跟我做朋友,也从来没想过要从我这里得到好处。”
  “飞飞!你这孩子怎么这么执拗,你还小,压根不懂人心有多复杂!”文迪有点急了。
  “就因为纪文修家里有钱有地位,你就让我跟他玩?虽然我年纪还小,但我也知道做趋炎附势的人很可耻!”
  “你!”文迪这还是头一次被儿子忤逆,气得发抖。莫嫣着急了,斥责莫飞:“飞飞!你怎么能这么说妈妈!”
  莫飞气闷不说话。
  文迪站起来,一个人上了楼。
  莫嫣看着莫飞,推了推他,小声责备:“你怎么能这么跟妈妈说话!”
  莫飞小声说:“姐姐,我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我有权利选择要成为什么样的人,和谁做朋友。这里的人趋炎附势,攀比成风,高高在上的样子让人看了就讨厌。纪文修倒是比他们好,可我也不能只有一个朋友。”
  莫嫣一怔。
  “你为什么瞧不起沈凌呢?你和我不过是比他幸运而已。就像肢体健全的人比生来残疾的人幸运。上天优待了我们,我们难道不应该心存感激,然后用这份能力去帮助有需要的人吗?一个肢体健全的人如果瞧不起残疾人,那就太差劲了,姐姐,你要做这种人吗?!”
  莫嫣完全呆住,说不出话来,站起来一瘸一拐地走了。
  莫飞叹了口气,一个人默默把晚餐吃光之后,他已经冷静下来,知道自己让姐姐和妈妈伤心了。
  他想要道歉,又不知道该从何做起。
  莫飞叹了口气,闷闷不乐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他翻出原主的日记本。
  【8月1日,星期四,天气:炎热。
  距离上次在邓家的酒会上见到纪文修已经过去了三天。我本来想去纪家拜访他的,但是他好像不太想见到我。
  唉,真烦。
  莫嫣最近还在烦恼找对象的事。江闻波那小子还不错,不过江家跟我们家差不多,人家都说女人应该高嫁,莫嫣和郑关和挺合适的,如果不是她跛腿的话。
  呸!莫嫣就算跛腿,也配得上郑关和,她是个好女人。郑关和这小子什么意思?吊着莫嫣?我看莫嫣这几天都神不守舍的,今天忽然跟家里说想学古筝,让妈帮她找老师。我跟陈天秋打听了一下,据说郑关和最近迷上了一个古筝十级的妞。这男的真是眼睛瞎掉了。】
  古筝?莫飞忽然想起这事来,再把日记往后翻翻,在原来的故事线上,莫家果然找了沈凌的妈妈来给莫嫣当老师,是纪文修帮忙介绍的。
  果然,虽然有一些小细节和小剧情变了,但是纪文修和沈凌的主线剧情不会变,他还是会知道沈凌的困境,然后暗地里帮他。
  莫飞拿出手机,给纪文修发信息:“我姐姐最近想学古筝。”
  纪文修回复他:“哦,那你刚好可以帮沈凌他妈找个工作。”
  莫飞:???
  莫飞:“为什么你一副置身事外的口吻?”
  纪文修:“和我有什么关系?”
  纪文修这态度也太冷淡了吧,为了面子也用不着这样啊,这么矜持真的能追到沈凌吗?
  莫飞忍不住吐槽,然后合上日记本放好。
  文迪给他安排了晚课,老师很快来了。莫飞洗了个澡,跟老师一起进了书房,今晚学习的是投资理财。
  下了课,莫飞带着人,把老师送到门口。上楼的时候路过莫嫣的琴房,听见里面传来断断续续的琴声。
  他鼓起勇气,敲了一下门,从门缝里探出脑袋,期期艾艾地说:“嗨,姐姐,晚上好呀。”
  莫嫣看着他,问道:“有事吗?”
  莫飞走到钢琴边坐下,看着莫嫣,脸上带着一点迟疑,鼓起勇气:“姐姐,对不起。是我说话太直接了。”
  “你说话只是太直接而已吗?”莫嫣面有愠色,合上琴盖,走到他身边,叹了一口气:“飞飞,你说你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权利选择要交什么样的朋友。”
  莫嫣摇了摇头:“不,不是这样的,你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但是你和这个家庭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你出生的那天开始,你的一言一行就代表着其他的家庭成员。你要实现自己的理想,没有问题,但你不能自私地只想着自己!”
  “我……”
  “爸爸和妈妈都很爱我们,我们在享受这份爱的时候,也要承担起责任。你讨厌互相攀比,可是我们生活的环境就是这样。因为我的腿,和你的体型,妈妈一直被别家的女人在背地里取笑。就算我们不想做虚荣的人,可也无法抵抗别人歧视嘲笑的眼神啊!”
  “可是……这和我跟沈凌做朋友有什么关系呢?”
  “我们所处的社交环境有它的规则,用一个比喻,我们这些人属于一个黑猩猩族群,沈凌作为一个普通人,生活在另一个黑猩猩族群。两个族群互相不来往,在文化、教育、意识形态方面都有很深的隔阂。我们的财富和社会地位都来之不易,所以不会轻易和沈凌的族□□友甚至通婚,因为这不会带来任何好处,反而会动摇我们已有的阶层地位,是会被嘲笑的。你懂吗?”
  看莫飞一脸懵懂的模样,莫嫣解释道:“举个例子,你觉得一个大学毕业生会嫁给一个小学文化的普通男人吗?一个体面的公务员会娶一个相貌普通的服务员为妻吗?”
  莫嫣这么举例,莫飞忽然就懂了!沈凌和这些人压根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强行把沈凌拉进来,他会不知所措,而这些人则会觉得奇怪和不舒服。就像大学毕业生嫁给小学文化的普通男人,她的同学们可能会觉得她脑子出问题了,莫飞如果非要跟沈凌做朋友,其他人也会觉得他脑子有问题。
  莫飞又想到一点,原故事世界里,沈凌跟纪文修在一起后,就被其他人接纳了,没人敢取笑纪文修脑子出了问题,因为纪文修和他背后的纪家处于这个社交圈的顶端。用比喻来说就是黑猩猩族群的首领。
  也就是说,沈凌如果想进入他们这个群体,就得到纪文修的认可。
  这也就是为什么邓杰会让沈凌参加酒会,他的目的背后是纪文修。
  “我知道了,那如果沈凌也是纪文修的朋友呢?我和他交朋友是不是就不会被嘲笑了?”
  “没错,可是纪文修又不是脑子出问题了……”
  “那就行了!”莫飞展颜一笑,又问莫嫣:“姐姐,你最近不是想学古筝吗?”
  莫嫣怀疑地看着他:“该不会跟沈凌有关吧?”
  “是啊!沈凌的妈妈古筝特别厉害!平时也有在高中教音乐的!请一个家庭教师总不妨碍什么吧?”
  “这个事你要去跟妈妈说,她答应就没问题。”
  虽然过程不是莫飞想要的,但他至少达成了目的。
  莫飞离开琴房,来到文迪房间前。
  文迪房间里有几个人,都是年轻美女,穿着职业装,一个在给文迪准备衣服,另一个给她化妆。
  “妈,你要出去吗?”莫飞走进去问。
  文迪看了他一眼,可能还在气头上,对莫飞冷冷淡淡的:“对。”
  “我有点事想跟你谈谈可以吗?”
  文迪看模样想拒绝。
  莫飞走上前,撒娇般在她身边转来转去,像只快活的小鸟一般啾啾喳喳:“妈,你今晚真美!你的皮肤好像在发光!”
  文迪被他逗笑了,白了他一眼,说:“我等下要去梧州,你爸爸在那边等我,有个活动需要他带夫人出席。你有什么话,跟我在飞机上说吧。”
  莫飞等文迪收拾好,一行人出了宅子,让司机开车到停机坪。
  上了飞机,终于没有其他人了,莫飞坐到文迪身边,诚恳地对她道歉:“妈,今天的事很对不起,我不该那么对你说话的。”
  他是真心诚意向文迪道歉。要当好一个家庭的女主人,不是仅仅打理好家务事就足够的。尤其是对于莫家这种豪富之家,孩子是否体面,女主人在社交场合是否得体,能否给丈夫带来助力,都是需要文迪操心的地方。因为莫嫣的残缺和他的肥胖,已经让文迪饱受诟病,但是她对两个小孩的爱没有减少半分。
  身处这个表面光鲜的圈子,她也有身不由己的地方。
  文迪眼神带着责备,问道:“哦?怎么就想通了?不是觉得妈妈趋炎附势吗?”
  “我不是那个意思。是我错了,我知道妈妈都是为我好,想让我交厉害的朋友,以后可以帮到我们家。不过我觉得英雄不问出处,沈凌是个值得结交的人。纪文修也拿他当朋友的!”
  飞机遇到了小型气流,机身有点颠簸。待这一段气流过去了,文迪才慢慢考虑着开口:“纪文修跟他是朋友?”
  “是的!”莫飞想把自己知道的都告诉文迪,取得她的信任:“妈,你不要跟别人说哦!纪文修对沈凌有好感,以后他们两个说不定会在一起!”
  文迪是个头脑清醒的女人,不会在背地里传话,尤其是说纪家的小话,而且比起纪文修居然是个同性恋,更让她震惊的是纪文修居然会看上沈凌。她跟莫飞说:“纪文修是认真的吗?纪家是从来不允许子孙跟普通人通婚的。”
  “我觉得他是认真的。既然纪文修对沈凌有好感,我跟沈凌交朋友应该没问题吧?”
  文迪思索着点点头:“你可以跟他搞好关系,但不要太亲昵了。”
  莫飞终于松了一口气,笑起来,又道:“沈凌的妈妈古筝特别厉害,得过好多奖。姐姐不是刚好想找个古筝老师吗?妈,你觉得让沈凌的妈妈来做姐姐的老师好不好?”
  文迪沉吟片刻,问莫飞:“这是谁的主意?是不是沈凌请你帮忙了?”
  “没有,是我自己这样想的。”
  “好吧。你让沈凌妈妈把简历发给朱莉。”朱莉是文迪的助理。
  莫飞跟她撒娇:“为什么要发给朱莉姐姐?直接给你不行吗?”
  文迪无奈,只得点头:“好吧,你让她发给我。”
  莫飞搞定了这事,不由得欢呼雀跃,文迪看了他一眼,无奈地笑着说:“你啊,真怕你被人骗。”
  “不会的!沈凌是很好的朋友,如果你见到他,你也会喜欢他的。”莫飞试图在文迪面前多为沈凌刷刷好感,毕竟他和沈凌迟早是要换回来的。
  飞机很快到了梧州,莫振生派了车来接文迪。文迪给了张卡,让莫飞四处去逛逛,如果累了就回家,她和莫振生今晚不回去。
  莫飞以前的双亲打工的城市就梧州海,又来到这座城市,他心情有点复杂,带着人在路上随意走走。
  超市还开着,莫飞带着人,在超市里随意逛逛。以前他也经常跟着奶奶晚上逛超市,买打折蔬菜。
  莫飞走到冷饮专柜前,看了一眼酸奶,有点忍不住,拿起来看了一下热量,有点犹豫,转头看一眼跟着他的两个佣人,问道:“我请你们喝酸奶,你们可以不要跟我妈讲吗?”
  一人走上来,看了一眼酸奶的热量表,笑道:“少爷,这包酸奶的热量是72千卡,您跑步半个小时才能消耗掉。”
  莫飞想起被私人教练支配的痛苦,扭曲着一张脸放下了酸奶。
  他问两个佣人:“你们觉得我最近有瘦下来吗?”
  “瘦很多了!您如果继续坚持下去,到下个星期五就能换一批新裤子了!”
  莫飞从两人的马屁中得到了些许安慰,调转方向,往另一边逛去。
  在蔬菜水果区游荡的都是家庭主妇,莫飞四下里看看,见到一个老太太推着车正在挑蔬菜,忍不住说:“阿婆,你拿的那把红薯藤有点老。”
  阿婆抬头看他一眼,有点不服气:“阿婆我买菜几十年了,你比我还厉害?”
  莫飞走过去,指着红薯藤的头尾:“这种红皮的红薯藤,顶端和末梢颜色比较深的都很老,叶子有涩味,扎嘴,不好吃。”
  他又在剩下的几把红薯藤里挑拣一番,拿出一把放到阿婆的推车里:“这把比较好,红薯叶子也很嫩,用点油盐炒一炒就很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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