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略那个起点男主! 完结+番外[穿越重生]——BY:吃汉来采菊
吃汉来采菊  发于:2019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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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这样没错,但是……这样失败率很高】选择攻略起点男主的的确有,但大部分是女性任务者,男性任务者只是少数。
  “那失败会有怎样的惩罚吗?”
  【会进入惩罚任务,惩罚任务三次后会令任务者强行进入轮回,抹消任务者资格】
  “晋江系统,那么就按照我的方法来吧,如果失败了,我会改正的。”淮之恒认真地回答。
  他是有自己的私心,但他不会让私心蒙蔽住自己。
  【晋江系统会竭诚辅助宿主】
  淮之恒和晋江系统的对话是在脑海里进行的,而在外人看来,就是淮之恒此刻正闭眸浅眠。
  大约半个小时后,淮之恒伸了个懒腰,从躺椅上坐了起来,再度翻阅起剧本来。
  而与他气定神闲的模样截然不同的是,另一边周欣然在被导演数落得体无完肤后,正在向沈凌哭诉。
  “抱歉,阿凌。刚才让你见笑了。”周欣然秀眉微蹙,双眸含着欲落未落泪花,“因为裴师兄昨天没有教我。所以我、哎……”
  那副欲言又止的模样,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
  沈凌安慰道:“你还年轻,有天分,只是缺乏经验而已。”
  淮之恒不由挑眉,这安慰的话可有够老派的,真是完全不懂女孩儿的心思。
  “嗯。”
  周欣然有气无力地回了一个单音节,心里却忍不住埋怨起了沈凌:除了给她点小恩小惠,这样的男人有什么好的,当初她怎么就一时猪油蒙了心……
  之后的半个月期间,沈凌不时会带着点东西过来访问剧组,和剧组的人倒是混了个眼熟。
  淮之恒冷眼旁观:原剧情并没有这一段,沈凌在探望过一次周欣然后便重新过上了宅男的生活。不过对方和周欣然的感情并无进展,反倒是不断与他主动攀谈。
  倒像是要和他交个朋友一样。
  淮之恒算是应了沈凌要求,对他的态度也越来越自然熟稔。
  不到一个月,周欣然便提前结束了拍摄:因为缺少他人指导演技,她的表现并不好,很多时候都是王导放低要求勉强过的,王导对周欣然也没有原剧情里那般赞赏。
  一个演员因为演技烂导致导演不得不放低要求,那么这个演员的演艺路可不会那么顺利了。
  与周欣然这副失意的模样相反,沈凌倒是保持乐滋滋的态度,与淮之恒相交甚欢,全然把自己名义上的女朋友抛之脑后。
  ……
  战争结束了,Z国取得了胜利。
  但是Z国付出的代价自然是惨重的。
  林健穿着一身军装,和大多数军人一道看着R国签下投降协议书,国旗随着微风缓缓飘荡,一轮红日缀在地平线之上,虽然已是夕阳,但同样也是胜利的“曙光”。
  “一切都结束了……是我们胜利了。”林健喃喃地说着,因为战争,当初十几个好兄弟如今仅剩两人,其余人悉数牺牲。
  “你打算干什么……接下来?”男主角与林健相互对视,经历了无数的绝望与悲痛之后,他们现在总算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对于未来的憧憬。
  林健捏了捏胸前的奖章:“我家里只有我一个人了,我打算回到老家,过平凡的日子。如果国家有难,我也会义不容辞……你呢?”
  接近十年的战争,实在是让他身心俱疲。他想要一个可以安渡余生的地方。最好有个人陪着,搭伙过日子,再养条小猫小狗。
  这是他这几年来最向往的梦。
  大小姐孤身一人前往了国外,就感情上来说,他们的缘分已经尽了。战争时期的她作为一名战地医生,早就不再天真地沉浸在小情小爱之中,而在战争结束之后,她去海外学习更先进的医疗技术。
  “不知道。不过,如果不介意的话,搭个伙呗?”
  岁月让林健的眼角带上了细纹,但此时,他仿佛变回了那个天真的少年人:“袜子自己洗。”
  “别闹了,帮兄弟些小忙怎么了!”
  夕阳下,两人的身影渐渐走远。
  《胜利时刻》拍完后,淮之恒得到了一笔相当可观的片酬。原身裴少阳不懂得享受,像个苦行僧一样,住在最糟糕的破旧公寓里,连最基础的安全保障也没有。
  淮之恒可不会在可以善待自己的方面亏待自己。
  ……
  沈凌将新作的《小李飞刀》投递到杂志社《武侠梦》后,获得了空前的热烈反应。读者们都在感叹这才是武侠作品,而不是现在披着武侠皮的劣质YY小说。
  与编辑的交谈确定了今后的报酬以及出版等事项后,沈凌心情愉悦,回到现在住的公寓里,发现搬家公司的人正将行李往自己的隔壁般。
  “啊,这里面装的是易碎品,麻烦小心点,轻拿轻放……”淮之恒指挥着搬家公司的员工将东西放到房间里。
  他现在搬到的这是一间三室一厅的公寓,装潢简洁大方,设施齐全,淮之恒是直接用片酬将这间公寓买了下来。
  不过这下倒好,片酬花光了,还搭上了一些存款。不过由于是一次性付款,打了个折扣,省下了一笔钱,不至于让自己揭不开锅。
  “咦,沈凌,你也住这里?”淮之恒在看到手里提着超市购物袋的沈凌,忍不住笑出了声,露出八颗洁白的牙齿,“我怎么每次见你你都提着吃的?”
  “你,今天搬到这里?”沈凌惊喜,同时心里还有一丝无法忽视的窃喜,他坚定地认为这是新认识的朋友能够住隔壁的原因。
  淮之恒笑道:“是啊,片酬很不错,先前我也有一笔积蓄。原来我住的房子很偏,也破旧。这里真是不错,不论是装修还是环境都让我意动,价格也在我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我就干脆一咬牙一跺脚就买下来了,好歹能够作为一个家,而不只是一间房子了。”
  沈凌闻言,凑近了一些,小心翼翼地问:“少阳,你父母呢?”
  “这个么……在我小时候就因为意外去世了。”这的确是裴少阳的身世。
  说起来,裴少阳简直是不幸的集合体。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因一场意外的车祸,没了。原本应该有一个美好的前景,因为周欣然的陷害,也没了。
  最后什么都没了,连命都没了。


第7章
  淮之恒的内心突然颤抖了一下,这是由于裴少阳的残留意念影响。
  看来即使裴少阳本人的性格乐观积极,这依然是说不清的痛。
  “抱歉,我……”沈凌讷讷地道歉,看起来有些不知所措。
  真是个有意思的男人。明明前世都已经三十多岁了,性格依然像个不成熟的孩子一样。
  俗话都说“三十而立”,沈凌以写文维持生活,几乎没经历过社会的洗礼,所以在淮之恒看来,对方天真稚嫩,内心情绪全都在了脸上。
  难怪会被周欣然玩弄得团团转。
  淮之恒背对着沈凌,仿佛没看到他的无措一般,喃喃道:
  “也不是没有好事情,孤儿院的院长奶奶很和善,兄弟姐妹们也都很懂事,每天都能吃饱饭,因为有好心人,我们每天都能吃到肉。每个换季我们也都有新衣服穿,过年的时候还会有社区的人给我们送玩具和零食……你说,世界上还是好心人多一点的吧。”
  在沈凌眼中,裴少阳永远是坚强乐观的,即便生活给予了他挫折磨难,他依然以积极的心态面对并不那么善良的现实。
  沈凌突然有种流泪的冲动,他做不到像裴少阳那般豁达,前世便一直将自己龟缩在家里。
  在淮之恒回头的时候,沈凌将头微微一低,不让人看到自己的眼里可能是盈着泪水的。
  他自己都忍不住在心中自嘲:他可真是个没用又爱哭的男人。
  “好啦,你也别太介意。今天是我侨居新家的第一日,刚好你成了我邻居,这也是一件喜事。我买菜亲自下厨。”淮之恒咧嘴一笑,拍了拍沈凌的肩膀,眼中有一丝深意闪过。
  沈凌挠挠头发:“这会不会麻烦你了?嗯……少阳。”
  他独身这么久,也不会做什么复杂的菜色,最多就是按照烹饪教程,煮一锅味道平平的红烧肉犒劳一下自己了。
  “等你尝过我的厨艺就不会这么说了,包你吃了一顿还想要第二顿。”淮之恒自信一笑,原身裴少阳便是十分擅长厨艺的,而淮之恒自己的话,则会做一些不甚复杂的西餐。
  如此也算是中西结合了。
  秉着就近原则,两人逛到了附近的大超市。并且由于是下午,超市里的肉类和蔬菜都便宜了一些,这对现在需要节省点生活的淮之恒来说可是好事。
  淮之恒循循善诱:“我建议是在前一天下午多买点,把两三天的伙食买齐了。蔬菜比肉类能够放的更久点。周末的时候米面打折,还可以存一些方便食品和罐头制品。零食的话……下周有个打折活动,可以多买点。哎对了,你喜欢吃什么?晚上我给你做。”
  他毕竟从小养尊处优、锦衣玉食,不怎么逛超市买东西,但原主裴少阳是个十分擅长过日子的男人。
  ——淮之恒觉得,像裴少阳这样过日子也挺不错,生活中应该多一点趣味:就比如为买到了实惠打折品这种小事而开心。
  沈凌思考片刻,不好意思地说:“能少放点胡萝卜吗?”
  “原来你还挑食啊!行,少放胡萝卜……切丝没问题不?”
  “那样的话应该还好。”沈凌看着淮之恒在胡萝卜的区域挑选了起来,一下便捡出了外形漂亮,水嫩新鲜的胡萝卜往购物袋里塞,不一会儿便塞了小半袋。
  沈凌的心随着淮之恒的动作颤了颤,甚至小跑上前夺过对方手中的胡萝卜放回去:“够了够了!太多了!……喂,说好的少放点胡萝卜呢?”
  “放心,这么点不多的。”淮之恒笑得阳光,但在沈凌看上去,却像是个摇着尾巴说谎的大尾巴狼。
  好歹对方亲自给自己做饭,不能要求这么多,冷静冷静……
  沈凌扶额,任由淮之恒将青椒、苦瓜、西兰花等蔬菜塞满了购物车。
  他禁不住暗自腹诽:这狗男人难道能够分辨自己不喜欢吃什么,然后故意将这些蔬菜多拿点?
  淮之恒一眼就能看出沈凌在想什么,惊讶道:“咦,看你的眼神,不喜欢胡萝卜也就算了,难道也不喜欢这些吗?”
  “是啊。”
  “啧啧,都是成年男人了,这么挑食可不好。”淮之恒咂咂嘴,继续斩获各种蔬菜水果,最后稍微买了点肉。
  美名其曰:绿色生活,从我做起。
  当回到淮之恒家后,沈凌坐在餐桌前,看着对方将一盘盘清炒萝卜丝,青椒炒肉丝,清炒苦瓜和清炒西蓝花放到面前时,终于忍不住咆哮了:“你当我是兔子不成!你不是说厨艺很好嘛,就做这些清炒的?”
  “这不是有肉嘛!”淮之恒大咧咧地将为数不多的肉丝塞到嘴里,“你看多么健康啊!荤素搭配。”
  吃完这一顿后,沈凌觉得自己的脸色都要范青了。
  “老子发誓,以后再也不吃清炒的东西!尤其是蔬菜!”沈凌狠狠地说。
  淮之恒打开冰箱,丢了一罐啤酒过去:“谢谢你的厨房了,你这厨房可真干净。该不会总吃外卖什么的吧?吃我做的才就当做解毒了。”
  “去你的。”沈凌嘟囔了一句,打开啤酒咕嘟咕嘟往嘴里灌,三两下一罐啤酒便被他喝完了。
  随后,他转身,看着身材高大结实的男人穿着一条粉色围裙洗碗的画面,脑袋里蹦出一个词:反差萌。
  这么宽阔的肩膀,这么结实的肌肉,还会做饭收拾家务……以后不知道会便宜什么样的姑娘。
  一想到这件事,沈凌心里突然有些不舒服,像被猫爪子抓着挠似的。
  ——自己竟然像个孩子一样,因为朋友和别人一起就吃醋?
  沈凌自嘲地笑了。
  “我来帮忙吗?”除了电视的声音和洗碗声外,太安静了,让沈凌坐不住。
  淮之恒没有回头,手上的动作不停:“就快好了,待会儿我来看看你写的小说啊,大作家。”
  沈凌自然是透露出自己正在写小说的事情,淮之恒自然知道沈凌只是在抄抄抄而已。不过说真的,沈凌也是厉害了,能够将那么长篇的作品记下来,写出来貌似还挺原汁原味的,也是佩服。
  如果他能将自己这份天赋放在创作上,而不是抄袭他人的作品上,他早就能获得不少成就了。
  “没有啦,离大作家还算不上。”沈凌心虚地说,他写的都不是自己原创……不过在这个世界,也可以说是自己原创。
  “很谦虚嘛。”
  淮之恒将碗筷放好后,就坐在了沈凌身侧,自然地递过去一支烟:“抽不?”
  “牌子是好牌子,不过,薄荷烟?你就抽这个?”沈凌诧异,他一向喜欢味道较重的。
  “我们是演员,也是明星,薄荷烟不会对皮肤和声音造成太大伤害。偶尔想要放松的时候,抽抽是不错的选择。”
  淮之恒熟练地掏出打火机将香烟点燃,薄荷烟清淡柔和的烟气飘散出来,朦胧的烟雾柔化了他的五官,让他多出了缥缈慵懒的气质。


第8章
  平心而论,沈凌原来是不喜欢薄荷烟的,在他看来,薄荷烟这种纤细的香烟只适合女性,男人就应该大口大口地吸更烈的烟。
  但是,看着淮之恒纤长的手指间夹着一支纤细淡绿的烟,慵懒地半张着眸子,闲适地吞云吐雾,这画面十分赏心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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