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小日子 完结+番外完本[穿越耽美]—— BY:媚骨
媚骨  发于: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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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让柳白书辅助王大虎,是因为他知道王大虎做事有的时候粗心,远没有柳白书来地细心。
“那么现在下达第一件事,各位队长听清楚了。第一,让你们队里所有的人把脸上的胡子刮干净,头发剪短洗干净!第二,派人去煮了热水,你们所有人去洗个热水澡,有干净衣服的把身上的衣服换下来,我不希望下次来到这里还闻到这么一股味!”说完曹向南黑着一张脸看了一眼闷笑的王大虎,说道,“还笑!还不去把罗老大夫请过来!”再笑下去这天都要黑了!
“剪下来的毛发统统都拿去用火烧了!”他强调了一句,怕这些毛发里面有虱子,那就麻烦了。
说完他就走了,把后面的事留给那些队长们去头疼,曹向南相信这些选出来的队长们会好好地给他完成这第一个布置下去的任务的。
曹刚跟在曹向南的后面出来,脸上的笑意很明显。
“真的有这么好笑?”曹向南停下脚步,等着后面的人走上来,天知道他刚才憋着一口气憋了多久,这会跑出来外头才呼吸上一口新鲜的空气。
“也不是,我们都习惯了。”曹刚脸上的笑敛去,也不知道他想到了什么,似乎是在回忆过去的那些事,但是似乎并不是什么太愉快的事。
“在边关那地方,有时候半年才洗一次澡的都有。”因为比起洗澡,有比洗澡更重要的事,比如,怎么活命。
“……”他竟无言以对。
好在这老天爷还算是给脸,一场大雪过后,外头的雪就停了,还出了一点太阳。
曹家村里的人出来扫了路,就连邻村的人也顶着寒风出来把路扫出来,附近的几条村都把路修过来接通了曹家村修往镇上去的路,这一把路扫通了,就等于是把去镇上的路都扫通了。
李梅这个主管早就去通知了坊里的哥儿们开工,到了这一日他们都回去作坊里干活了。
制衣坊里实行的是做多拿多的制度,你干活的速度快拿到的工钱自然就多,你做地慢那地就比别人拿地工钱少。自然,这不仅要求要快,还要求要好,做地不好一样要罚的。
这些哥儿们工多手熟,一个个的手速都不慢,再加上他们是卯足了劲儿干活,因此第一批衣服很快地就赶制出来了,第一批的衣服和棉被送了过去给那些新接收的汉子们。
拿到新衣服,这些汉子们一个个手里抱着衣服,东摸摸西摸摸,爱不释手。
“我……我,我这辈子都没摸过这么好的衣服。”就更别说穿这么好的衣服了,他们很多人从小到大就没穿过新衣服的都有,能捡阿哥阿弟的衣服穿的,都是好的了。
“我也没穿过这么好的衣服,这,这真的是给我们的吗?”有人不敢相信,问道。
“一个个傻蛋子!给你们的当然就是给你们了。”王大虎见着这些人的傻样,完全忘记自己当初拿到曹向南给他置办的新衣服的时候也是这么一副蠢样子了,他的身上已经换上了新衣裳,厚厚的羊毛大衣穿在身上一点都不觉得冷了。
“东家可是说了,这些衣服和被子不是白给你们的,这些衣服和被子的钱以后要从你们的月钱里面扣,所以兄弟们,你们得好好干活,才能抵上这么一身漂亮的衣服。”
下面捧着衣服的汉子们一个个地应道,“好,没有问题,我们一定会好好地干活的。”这料子摸着又软又好,不知道穿在身上是什么感觉?
有人扒了身上的旧衣服,就换上了新衣服。
穿上去还真的有点像模像样,拉了旁的人问道,“你瞧瞧,我这衣服穿地好看不?”
“好看,好看。”被拉了问的汉子应道,也穿上自己手上的衣服,东摸摸西摸摸,是稀罕地很。
“所有的人,现在马上换上你们的新衣服,发热的、身体不舒服的就留下来,其余的人跟我走。”王大虎伸手拍了一把离他最近的傻蛋子,大声地说道。
被一巴掌差点拍下去的瘦小小子也不怕他们王副将,凑过去小声地喊了一声总队,“这是要带我们去哪?”
“上刀山,去不去?”王大虎拎过这小子,就这小胳膊小腿的小子也能当上小队长,倒是个机灵的,他拉过来连着拍了好几掌都没把人给拍下去,这小子倒是个不错的。
“去!总队你一声令下,不管是上刀山下油锅,我们一定都面不改色地去。”赵小二说着还伸手摸了一把自己身上的衣服,这衣服可真好看,长度能直接地能盖到膝盖下,这裹住一定都不觉得冷。还有这帽子子,软软地又厚实,就冲着这一身衣服,就是刀山都去了。
他从小到大见着阿弟有新衣服他最是羡慕了,只可惜阿姆喜欢阿弟,只给阿弟做衣服,他这个阿哥就只能捡阿弟穿了不穿的衣服穿了。后来村里有人来征兵,家里拿不出银两,他阿爹阿姆就把他推出去了,他就被拉去了当兵。
被敌人捅了一刀差点就没了半条命,这一条命也是捡回来的。如今跟着他们王副将来了这曹家村,有了饭吃,有了地方住,这会儿还发了新衣服,苦日子挨过了,赵小二想他们接下来过的就是好日子了。
“你就想!还要你们干活慢慢抵这衣物的钱呢,你就想上刀山去。”王大虎催促那边的人快点过来,让生病的留下来,其余的他就整队带着出去了。
制酒坊里开了门,曹向南让王大虎先带这些汉子们去制酒坊里走一趟,先去熟悉熟悉那边,到时候留一部分人到制酒坊去干活。
所以这会儿王大虎是过来把这些人拉过去制酒坊里参观,感兴趣的觉得自己能干什么的,就可以先留在这制酒坊里干活。十个汉子九个是喜欢喝酒的,就不知道是不是九个都能去酿酒了,有一部分人进来看了,愿意留下来这里干活。
而在家里的曹向南也没闲着,手上抓了毛笔在纸上用着一手狗爬字在上面爬行,把脑子里记得的孙子兵法都默下来。门外的小宝儿想去找嗒嗒玩,知道人在里头,不时地要往里面跑,祈晚风抱住了孩子,哄着没让往里面去打扰夫郎做事。
“塔嗒……”到见到他嗒嗒出来,小宝儿一双眼睛都亮了。
见了孩子热情的模样,曹向南就笑了,走过去抱住对他伸手要抱的孩子,往小家伙的脸上亲了两口。他也没忘记那看向他的小子,坐过去摸了两把,直把他家胖小子摸到嫌弃他把屁股挪远了。
祈晚风看着夫郎和两个孩子,忍不住地就笑了。
第408章 落户
“下官参见……”县令大人一撩衣袍的下摆就要下跪行礼,就被一只手给轻拦了一下。
一脸胡须刮干净了的汉子恢复了原本英俊的样貌,一双虎眼看人不怒而威?32" 异世小日子_媚骨131" > 上一页          133 页134 页, M醮蠡⒗棺×艘欣竦南亓畲笕耍呈值匕蜒剖樟嘶厝ィ涣承Φ厮档溃敖穸挂榉诚亓畲笕税锩Π斓闶拢饫窬兔饬税伞D阄叶际亲约喝耍夤蚶垂蛉サ囊裁灰馑迹亓畲笕四闼凳前桑俊?br /> 原来的王县令早就被摘了乌纱帽,如今的赵县令才是个二十岁出头的,一副文弱的读书人样,样子倒是长地好,秀秀气气的,模样看起来也就十几岁的少年模样。他的身形比起汉子来说要纤细许多,但是比一般的哥儿也要高一点,实则这赵县令本就是哥儿之身。
若是凤都城里有人在这里,没准会认出这赵县令就是当年被圣上钦点的的赵状元,更也是这凤朝百年来以哥儿之身考上状元的哥儿,这赵状元在凤都城里好长一段时间还是百姓们茶余饭后谈论的人物,只是不知为何这状元郎就失去了踪影,再也没出现在人前了。
凤朝的哥儿也可入朝为官,只是这哥儿入朝为官,不得嫁与他人为夫。若想嫁与他人为夫,须是要先把官辞去后,方可嫁与他人为夫。
这千百年来人们的观念里都是哥儿到了一定的年纪必是要嫁人成亲,生儿育子,这才是顺应天命,哪有哥儿为官不嫁人当官出去抛头露面的道理?那官有什么好当的,还不如找个好人家嫁了,嫁地好的就是当一辈子的夫人被奴仆伺候的命。因而凤朝百年少有哥儿去考取功名,能考中状元的更是少之又少,这赵先知就是百年来唯一的一个考中了状元的哥儿。
那骑着白马游街的状元郎,若是个小子必是不少人家抢着把哥儿嫁与他,只不过是个哥儿,不知碎了多少哥儿的梦。不过就算这赵状元是个哥儿,也不少的公子排着队求娶他,这让好长一段时间赵状元的轿子都是避着人走,就怕半路被哪家的公子拦住了。
但也是因着他这哥儿的身份,给他自己招来了不少的麻烦,以至于最后他不得不离了凤都那是非之地。只是不知这赵状元如何来了这汾水真,成了赵县令,这里面的曲曲折折就不为外人所知了。
“王副将军里面请。”赵县令是个聪明的,一听王副将的话就知他今儿找来必是有事找他,“这外头风大,咱们进屋里说。”他说。
说他们是自己人也并无不对,他们都是为同一个主子效命的,说来自然就是自己人了。当初赵先知还不知殿下为何把他下放到这一个小小的汾水镇来,如今心里有几分底了。
“赵县令,走走走,里面说去。”王大虎对读书人有着一种天然的敬重,他知道这赵县令是一个哥儿,他也并无瞧不起的意思。这县太爷换成了自己人,办事可就方便太多了,他跟县令大人也不客气。
王大虎还不忘记让小奴把马上挂着的东西拿下来,是向南那小子让他给赵县令带来的腊肉,让他送与赵先知的。知道王大虎给他带了腊肉过来,赵县令说了一句“客气了”。
两人往里面走进去,后面的小奴把马牵走。
进去没多久的人就出来了,县令大人亲自把人送了出来。“县令大人就不必送了,我这自个回去就成。”王大虎接过他的马,翻身上去,对赵县令拱拱手,就骑着马走了。
见着人走了,赵先知收回了视线,转身双手背负于后,一步一步地往里面进去。
外头天寒地冻的,骑着马回来跑一趟镇上也快,王大虎很快地就回到了曹家村。他跑这一趟就把他带来的二十多个士兵的户落在了这曹家村里,日后这些人的户落到了曹家村,他们就是这曹家村的人了。
在凤朝一个户籍对于百姓来说是极为重要的,没了这户无法在一个地方买地种田,盖房娶亲,碰上入城查户的还要出示户籍,方可进城。无户不可参与科考,所以凡是涉及到和官府有关的,都要需要这个户籍。这户落到了曹家村,这些汉子们就是曹家村的人,日后这些汉子们能在这里成亲生子,繁衍生息,世代都留在这里。
见王大虎去了这么快就回来,这外面风大又冷,曹向南拍了拍王大汉的肩膀,笑眯眯地说道,“兄弟,辛苦你了,坐下来喝完热茶吧。”
“一点小事,哪里谈得上辛苦。”王大虎递过来的热茶,三两口就灌进去了。他把他的兄弟们带来这里,向南让他管他的这些兄弟们,他都很用心地去把自己的这些兄弟们安置妥当。
不过就是一点小事,跑一趟赵县令那里而已,小事一桩,对他来说根本就谈不上辛苦。
“今晚来我家里打火锅,你们也一起过来,人多热闹,肉管饱。”曹向南知道王大虎是个喜欢吃肉的,他们很久都没有坐下来一起吃过饭了。
王大虎和柳白书回来就一直在忙着处理和安置好带来的那些汉子们,一直也不得闲。
“哈哈哈,好,兄弟我就喜欢你这最后一句话。”王大虎是无肉不欢的人,这肉能吃到饱,让他在外面再跑几趟镇上他都愿意。
还真别说,这火锅的味道不是一般地好,如今想起来都是口水直流,真的是太久没吃过了“喊上白书一块过来,有兄弟要来的带上几个来也成。”不过全部带过来就没那么多地方坐了,曹向南的意思是让王大虎跳几个汉子带过来。
他现在是知道那些汉子们一个个都是吃货,不过在这个时代,人们求的无非是能吃饱肚子穿暖衣服,然后不管是在这个时代还是他原先的那个时代,对于一些人来说,就是这温饱问题都不一定能达地到。所以他现在给了这些人房子住,食物吃,还有衣服穿,他们都愿意留在这里给他干活。
虽说是这些汉子们是王大虎和柳白书在管,大体上的一些情况曹向南也是知道的,安排去了制酒坊做工的汉子都很是勤恳,目前来说他都还是很满意。
屋子里的孩子在烤馒头吃,蜂蜜刷过的馒头散发出甜香的味道,祥仔把烤好的馒头拿过来给叔叔吃。
“好好好。”王大虎一边应着,手里接过祥仔递过来的烤馒头,摸了一把孩子的头,夸了两句。被夸了祥仔很不好意思地红着脸走了。王大虎就着手里的馒头三两口就吃了一个,实则也是肚子饿了,剩下的一个他也舍不得吃,从怀里拿出一块白布裹起来,打算拿过去给白书吃做完这一贯的动作,见到曹向南在看着他,王大虎嘿嘿笑了笑,也没不好意思,说道,“带去给白书吃,带去给白书吃,他爱吃这些。”
味儿甜,他也不爱吃,吃一个进去肚子顶饱就可以了,不过白书爱吃,他带回去给那人吃,有一点好吃的,王大虎还是惦记着心里那人。这也是他们这么多年来,他养成的一个习惯。
“祥仔去把篮子里的都给大虎叔提过来,让大虎叔提回去吃。”曹向南让祥仔去把篮子里剩下的都提过来,祥仔应了一声,就过去提了。
“这怎么好意思。”王大虎嘴上说着不好意思,也伸手去拿了,他就不是个会客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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