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这才想起来鼓掌,零零散散“啪啪啪”地响了几声,刚才鼓动肖遥唱戏的刘君干咳了两声,说:“这个唱戏啊,就是得开嗓,等以后小肖正式演出了,大家伙一定去捧场。”
肖遥坐下来喝了口水,脸色红通通的,周海荣笑着摸了一下他的手,显然情人眼里出西施,周海荣已经失去了起码的判断标准。
吃完饭大家闲聊,周太?" 吃蜜[穿书]1" > 上一页 4 页, 褪蕴阶盼市ひ6蓟嵝┦裁矗晃什恢溃晃氏乓惶仕崾裁蠢制髅矗坎换帷?br /> 会画画么?不会。
上的什么大学呀?高中没毕业就出来讨生活了。
父母是做什么的呀?父母已经过世了。
平时有没有什么爱好啊,可以一起出去玩?没什么特别的爱好。
周太太就很吃惊地发现,肖遥除了长的好看,别无长处,原来是个没文化没家世又没什么才华的花瓶,本职工作是唱戏,居然还唱成那个鬼样子。
这个周海荣,打小就不靠谱,却没想到他竟然这么不靠谱。婚姻大事岂可儿戏!
周太太很是发愁,晚上卸完妆,坐在床头抹护肤品,一边揉搓颈纹一边对周新风说:“海权这么大岁数了还不找女朋友,海荣呢就更不靠谱了,看他找的对象是什么人哪,就一张脸好看,”她说着转过身来,“我今天听刘太太说,他以前还跟陈家康什么的谈过呢,怎么这么乱。”
周新风放下手机,摘了老花镜说:“乱不乱,不是咱们操心的事。你稍微关心一下就得了,不然手伸的太长,外面的人反倒觉得咱们多管闲事。”
他们两家虽然算是近亲,但关系说亲密不算亲密,说生疏不算生疏,平时来往也不算多。这一次周新风过六十大寿,说好了那边的兄弟姐妹几个都来,结果就来了周海荣和周海权兄弟俩,其余三个都没露面,只托人送了寿礼。可是周新风哪稀罕什么寿礼,说白了,他这个地位和年纪,最想要的就是别人的敬爱,他对周家这几个,多少有一点怨言。
“不行,他们家老二都这个样子了,海权的婚事可不能再出乱子,”她拍了拍脖子说,“一笔写不出两个周字,他们家的媳妇娶的太差劲,连带着咱们脸上也不好看呀,何况我才刚答应了赵太太,要撮合海权和她们家梨华呢。”
话题又移到赵家上来,周太太就把赵峋夫妻俩的事情跟周新风说了:“他们家也是够倒霉的,医院的问题,竟然导致了这样的悲剧,倒是可惜了他们家的那个宝贝孙子,也不知道到了另一户人家过的怎么样,好像也是你们姓周的人家呢,就是家境不太好……”
周太太说着扭头看了她丈夫一样,周新风已经昏昏欲睡了。
他对这些豪门八卦向来不感兴趣。
周太太撇撇嘴,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护肤品抹了那么多,颈纹还是越来越深了,女人最宝贵的果然就是青春,过去了之后,花再多的钱去保养,也回不去了。
不过不管效果好不好,保养品还是要继续抹,不光要抹,还要揉搓。好在她是个女人,做这些天经地义。
肖遥就没有这么好运了。
原作里的肖遥,设定是纯受,且是个闷骚受,他知道自己的人生转变全靠这一副皮相,因此除了在穿衣打扮上,在护肤美体方面也特别注意。如果说泡澡只是为了勾引周海荣,那护肤就纯粹是出于爱美的个人需求了。
他还是陈遇的时候,因为天生皮肤就不错,甚至连洗面奶都没用过,清水洗的脸依旧光洁细腻,在刚穿过来的时候,他面对着肖遥一桌子的瓶瓶罐罐的护肤品,着实吃惊了一把,他妈都没这么多保养品。
不过你如果以为娇嫩受只是敷敷面膜,抹抹保养品,那你就错了。肖遥护养的可不仅仅是那张脸,而是全身各处都不放过,用的东西,包括身体磨砂膏啦,手膜脚膜,还有……臀膜和四处美白皂。
他第一次听说臀膜这个东西的时候,真的大跌眼镜,最最让他吃惊的是,这居然不是作者的恶趣味杜撰,而是真真实实地有,网上一搜,就出现了“有一种东西叫臀膜,长的帅的小鲜肉都在敷”。
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再搜四处美白皂…
“绽放你的粉嫩,让他爱你久一点!”
噗!一口老血喷出来!
第10章
他真的很想吐槽《豪门男媳》这篇文,而且他不懂他当时为什么看的那么起劲,大概是觉得雷的很酸爽?
大概那些磨砂膏啦,护肤品啦,起不到什么勾引的作用,所以《豪门男媳》里并没有提及,但是臀膜这个东西,却是需要他切切实实演示一遍的,因为这个东西原作里很详细地描绘过,大概是知道这个东西的人不多,作者特意用它来展示一下何为娇嫩受……还有什么比敷臀膜的受更受的!
其实……
肖遥光溜溜地摸了摸他的臀,滑腻软嫩,他觉得已经够了,不需要保养了,而且他浑身白嫩,感觉也不需要美白。
不过好在这种保养只是为了美,并没有要给第二个人看,自己偷偷摸摸做这些事,臊一阵也就过去了。
只是他眼下没有臀膜和四处美白这种东西,得网购。
肖遥躺在床上,一边吐槽,一边忍着羞耻去网上搜,一搜结果搜到一大堆,图片更是叫人目瞪口呆。
最后反倒看乐了,因为他发现一家同志用品店,里头的东西简直让他大开眼界。
啧啧啧,这些基佬,怎么那么会玩。
最后他挑了一家评价还算不错的店,买了以后发现自己身上都出汗了。
逛个淘宝,居然像看了一个小短片。上头的评论简直比小黄文还带感!
肖遥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心情,看向窗外。
周家大宅最让他喜欢的就是拥有无敌江景,晚上拉开窗躺在床上,看着窗外朦胧的光晕,可以看到江对岸的灯火。今天的月亮特别大,照着江水都亮了一片,江上偶尔有轮船驶过,发出低沉的汽笛声。
今天从聚会上回来,周海荣被周海权叫到房间去了一会,周海荣从房间里出来之后对他说,他大哥希望他没事学点东西。
“大哥这是要接受的节奏啊,”周海荣高兴地说,“你看看你想学点什么,也不用很用功,做做样子就行。”
肖遥知道,周海权这是嫌弃自己是个花瓶呢。
“我大哥那是古板,他就是觉得男人都该有自己的事业,”周海荣说,“不过我跟他看法不一样,咱们家又不缺钱,人生苦短,就该及时行乐,每天累死累活的干什么。不过他既然开口了,你就随便学点东西,我最近经常不在家,你学个东西,就当打发时间了。”
这其实算是剧情任务,因为原作里肖遥到了周家大宅以后,大伯哥周海权见他和他那个纨绔弟弟一样不学无术,就授意让他学点才艺,装点一下门面。肖遥最后选了钢琴。
弹钢琴,一直是贫民出身的肖遥对上流社会的优雅才艺的重要幻想之一。试想一个花一样鲜艳的男子坐在钢琴前,黑白键弹奏起最动人的音符,简直就像是在拍偶像剧!
他以前家里穷,学不起钢琴,如今可不一样了,如果学会了弹钢琴,以后豪门聚会的时候坐在那里弹一曲,那得多有逼格!
不过如今的肖遥却是个钢琴高手,据他母亲郑妍说,他的音乐细胞来源于他父亲陈科……陈科是个钢琴老师,仪表堂堂,温文尔雅,郑妍说,陈科当年追她的时候,她还有点看不上,就是后来见到他弹钢琴的样子,一下子击中了她的少女心,选择了嫁给他。
只可惜两个人在感情最浓的时候,陈科去世了,留下了孤儿寡母和那台立式钢琴。郑妍对于让他练钢琴似乎颇有些执念,别的都是随他的兴趣,唯有练钢琴是她从小就严格要求他的。好在他本人也很爱弹钢琴,琴艺娴熟……只是如今他却要隐藏好自己的好琴艺,做一个合格的花瓶。
周家这种豪门大户自然不缺钢琴,周彤和周思语都会弹钢琴,就连周海权都会一点,不过周家三兄弟,弹的最好的是周海荣……这也是肖遥选择学钢琴的原因之一……投其所好。
纨绔子弟在赚钱和立业上可能不如旁人,但是吃喝玩乐上绝对要胜过别人一筹。周海荣的钢琴在普通人看来已经学的算好的了,弹起来行云流水。
于是周海权便开始经常在家里听到钢琴声,偶尔路过琴室,还会看到周海荣和肖遥并坐在钢琴前一起弹,弹的好听的是周海荣,弹的像噪音的,就是肖遥。
情到浓处,教学个钢琴也是浓情蜜意,琴房里经常传出来俩人的笑声,肖遥学的好像也很认真,吃饭的时候手指头还会在餐桌上比划两下,指如削葱根,周海权看了一眼,想起这句诗。
肖遥的手真是弹钢琴的料,十指修长,属于男性化的纤细,指甲打磨的极为齐整干净,散着健康的粉色光泽。胳膊稍微纤细了些,但匀称有肉,手腕上带了块表,一看就是周海荣送的,价值不菲。
不过努力归努力,肖遥在钢琴上“还是不灵光”,“连最简单的调子都弹不成”。偏偏他又很努力,所以家里一天有大半天时间都充斥着他的噪音。
王姨一开始还会乐呵呵地在旁边看他弹琴,时不时地鼓励两句,给他递个茶水,后来就能躲多远躲多远了,噪音听多了真的会让人受不了。
今天是保洁阿姨来打扫的日子,她们都是魏周家服务的老人了,和王姨熟得很,听见楼上一直传来噼里啪啦的弹琴声,便问王姨是谁。
因为周海荣和肖遥还没结婚,一家之长周海权的接受度也不算高,所以王姨很谨慎地说:“是海荣的一个朋友。”
但是肖遥本人却不是这么说的。
他似乎恨不得全天下人都知道他是周海荣的媳妇,竟然自己热情地过去跟大家打招呼,周家的人虽然都很有家教,但和这些保洁阿姨还是有距离的,平时都是王姨负责和她们接触,她们什么时候遇到过这么接地气的“豪门媳妇”,很快就和肖遥打成了一片。
原作里的肖遥喜欢这些保洁阿姨,她们和他有着一样的出身,不会看低他,正相反,因为有着一样的出身,如今他却又高高在上成为了豪门的“主人”,又无形中和这些保洁阿姨拉开差距,这些阿姨对他是奉承的,亲密又有距离,极大地满足了他大概类似于“荣归故里”的虚荣心。
通过和这些阿姨们聊天,原作的肖遥了解了这附近哪里的海鲜最新鲜,哪里的菜蔬都是有机肥养的,吃起来最放心,并由此开始了他的攻关行动:要抓住一个男人,先要抓住他的胃。给自己的男人变着花样做美味佳肴,一直是他的梦想。
他是真心想要抓住周海荣,把他作为一生的依靠。只可惜在门不当户不对,落差太大,一开始就失衡了。
他最近每天赋闲在家,就得为自己找点事做。肖遥不上班,倒不是他不想上,正相反,“麻雀攀上高枝成了凤凰,一门心思地要去旧日同事跟前显摆”,但是周海荣吃醋,所以俩人交往以后,周海荣就不让他去了。
原因无他,牡丹昆曲社是全男班,里头全是年轻小伙子,个个长相不俗。就更不用说南城那几个爱往牡丹昆曲社凑的豪门阔少了。
肖遥秉承的是不结婚就不辞职,所以只是请了个长假,因为他在牡丹昆曲社一向是个可有可无的存在,社长就答应了。他师父沈星之如今人在国外,知道了这件事不知道是什么反应呢。
既然闲着没事干,就好好抱抱大腿,抓住周海荣的胃。于是等这些保洁阿姨干完活以后,他就跟着其中一个最能说会道的郑阿姨,去她一个老姐妹那里摘樱桃去了。
这片樱桃园在长夏山深处,据说施的是有机肥,灌的是山泉水,绿色无农药,园内樱桃树有百余株,结满了大樱桃。
樱桃,素来是肖遥最爱吃的水果,他爱它鲜嫩的色泽,也爱它甜美的汁液,在《豪门男媳》里,樱桃作为他的某种人物形象隐喻,多次出现在他和周海荣的恋爱桥段里……比如周海荣刚追他那会,一篮子一篮子的樱桃给他送,后来他们俩出去吃饭,也常点樱桃作为饭后甜点。
他到了樱桃园以后,恨不能扛一麻袋回去,最后摘了满满一大篮子,回去之后洗干净了,然后上网开始搜樱桃红酒冻的做法。
肖遥要巴结的是豪门贵公子周海荣,自然不能做什么鸡鸭鱼肉,番茄炒蛋之类的,他立志于做的菜也要一股绿茶婊的文艺味道。樱桃红酒冻,说真的,他以前听都没有听说过,照着网上的说明搞了大半天,总算做成功了一次。
周海权回到家里的时候,就看到餐桌上摆了一盘红色甜点,看起来晶莹剔透,十分诱人。
他以为是王姨做的,就拿起旁边的勺子舀了一口,红酒的香气,樱桃的清甜,两个字,美味。
周海权就端了起来,正准备吃第二口,就听见肖遥在楼梯上大喊:“别动!”
周海权蹙着眉头看过去,就见肖遥裹着浴袍站在楼梯上,大概刚泡完澡,头发还是湿漉漉的,指着说:“那……那是我给海荣做的!”
周海权一愣,王姨从厨房出来,连她都感觉到了些许尴尬,围裙擦着手,讪讪地笑了笑。
周海权一家之长的权威就这样受到了侵犯,他怎么能允许自己在肖遥面前露出半分窘迫的神色,于是强硬地问:“我不能吃?”
肖遥还能怎么说,给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说不能啊,他刚喊出来之后就后悔了,此刻只能尴尬地说:“能,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