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竺受到了他睁眼后的第二次惊吓。
公鸡可以说话吗?不对,他为什么会听懂一只鸡的话啊!
“别那么惊讶伙计,要不要来我们的小屋里享受一番?”
简竺的注意力完全被吸引过去了,他疑惑道:“你们的小屋?”
公鸡拍拍翅膀,从树上飞了下来。它踱了两下步,转身对简竺说:“来吧伙计,我来为你引路。”
简竺跟着公鸡一路走到了森林更深处,那里坐落着一间带院子的木屋,院子里还有着一堆粪堆和干草。
一个看上去上了年纪的驴子正卧在粪堆上休息。
公鸡一进院子就大声叫道:“嘿,嘿,大伙,都出来迎接客人了!”
“唉,什么啊,你这个红脑壳,”驴子晃了晃脑袋站起来,“你又打哪引来了客人?”
简竺对看过来的驴子下意识展露了一个友善的微笑。
一只红眼老猫从屋里窜出来,它身上还带着在炉边烤火时沾上的炉灰,轻轻巧巧就跳上了驴子的背;一条猎狗拖着瘦弱的身躯慢慢走出来。
四个家伙一起盯着简竺看。
这场景依稀有一丝丝熟悉……我是不是又混进了哪个童话里……
驴子看出了简竺的局促,它侧开身道:“为什么要呆在风里呢?让我们的客人进来说话。”
进屋后,公鸡呼啦啦就飞上了房梁。
屋子里有一张铺着雪白台布的长桌,散乱地摆放着不多的食物。厨房里,刚燃完的炉灶还有着热灰。
“不介意的话,就好好吃一点吧。”猎狗说。
“谢谢。”简竺拿起一片涂酱面包,“我该怎样称呼各位?”
“我们四个是不来梅城的乐师。”驴子说,“愿不愿意听一场演唱会?这个红脑壳有一把好嗓子。”
公鸡在横梁上叫道:“你这个灰驴!”
简竺呛了一下。
驴子说:“这里的日子很好,我们可以弹弹琴敲敲鼓,这样的话我们还要感谢曾经的狠心人。”
“狠心人?”
“我年轻的时候可是以勤奋著称的。”驴子转了转,“后来我的力气用尽了,干不动活啦,我的主人就想把我宰了吃肉。”
“我老的捉不了老鼠,女主人就想把我淹死。”老猫捋了一把胡子。
“年纪大了无法跟上矫健的步伐,我没有办法再狩猎了,那个主人就拿□□指着我。”猎狗道。
“我辛辛苦苦为她们打鸣,结果狠心的女主人竟然为了她的客人而想把我炖汤。”公鸡叫道,“这个狠心的人儿哟!”
最后它们异口同声道:“哎呀,我们最后的精力怎么能花费在那些人身上?”
简竺的脑子里好像闪过了什么,自然而然开口道:“但是你们最终并没有去不来梅城?不来梅城离这里还有段距离吧?”
猎狗摇了摇尾巴:“不来梅城是自由之城,事实上我们呆在这里也很自由快乐。不过对于你而言,不来梅城会是一个很好的去处。”
“为什么?”
驴子给简竺解释道:“不来梅城欢迎所有来访的客人。而且城内有几个慈悲心肠的女巫,她们无所事事又乐于管闲事。像你这样稚|嫩的小巫师,她们会很高兴做你的引导者。”
“不……等等。”这发展让简竺一脸懵,“你在说什么?”他指着自己:“我?巫师?”
我他喵的不是个公主吗?
驴子诧异地看了他一眼:“哦亲爱的,你不知道吗?你是个地道的巫师啊。”
这信息量有点大了。
简竺一时不知道从何吐槽起。
缓过神来后,他将自己短期内的经历挑挑拣拣给乐师们说了,最后他忍不住问道:“一个公主,会是巫师吗?”
驴子想了想,摇了摇头:“如果公主的母亲,那位王后是的话,倒还有可能。但一般来说,皇室不会希望自己的女儿沾染上这些东西。况且你说你是东边来的?据我所知,那个国家并不欢迎巫师。”
简竺下意识地摸了摸藏在衣服里的两条项链。他的记忆出现了断层,只记得醒来后发生的事情。但是那晚在农舍时,他想起了几个零碎的场景。
记得之前的记忆里出现了一个星光魔杖,这会不会代表着他遗失的身份?
**
最终简竺还是去了不来梅城。
不来梅城的女巫对他有很大吸引力,他决定看看能不能从女巫那里挖出点什么。
不来梅城很繁盛,也意味着不来梅城占地面积很广阔。简竺人生地不熟,费了番工夫也没找到女巫。为了在找到女巫前不被饿死,他决定先去找份糊口的工作。
就这样,简竺在一家面包店里当了学徒。
一当,就当了大半个月。期间,简竺白天干活,晚上睡在面包坊的仓库里。他时不时趁下班的时候出去转转,希望能找到帮他的人。但很遗憾,真正的女巫都是些低调的人,若不动用魔力,她们和常人没什么不同。
半个月后,远方的王宫传来好消息,国王要为十五岁的小女儿准备盛大的生日宴。宴会将在一个星期后举行,届时将是举国欢庆。
“那真的是个非常优雅漂亮的女孩子,她的头发像阳光那样灿烂夺目,她的面容如同苹果花那样娇艳。”简竺站在告示底下,听着身边的大叔大妈窃窃私语,“谁会不喜欢这样的孩子呢?”
简竺对公主没什么兴趣,反正他也不想去参加宴会。他并不认为美公主爱上打工仔这样的狗血戏码会发生在他的身上。
但很快他就被打脸了。
因为有一位女巫找上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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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竺现在站在金碧辉煌的大殿舞厅里,墙壁是绿丝绸铺就的,上面缀着珠宝雕刻成的花朵。洁白的餐布上整齐放置着象牙做成的餐具,餐桌之长,简竺居然一眼看不到尽头。
他周围都是精心装扮过自己的客人,端着酒杯的蓬蓬裙和西装裤挤在一起,让简竺感到窒息。虽然他来之前被人特意换了套衣服,但简竺感觉自己就像是混进了白天鹅群里的丑小鸭,越发后悔自己上了贼船。
一个星期前——
简竺看完告示就回到面包店继续干活。下午打烊前,有一位老太太来买面包。
她的银丝被头巾包着,拄着拐杖佝偻着背,颤巍巍地递来了一枚铜板。
因为今天的面包剩多了,简竺索性就多送了老太太几个。他将面包装好递过去的时候,老太太并没有接,反而一把抓|住他的手腕,鹰钩鼻兴奋地翕动着。
……要不是您老年纪太夸张了我还以为您有什么特殊癖好呢!
简竺想抽回手,却没想到老人的力气大的夸张,枯瘦的手掌牢牢抓|住他的手腕。更夸张的是,老太太还将脸凑近简竺的手腕,好像闻到了什么美味一样,脸上露出沉醉的表情。
简竺:……妈妈救我!!
“噢~我闻到了熟悉的血液香味。”低哑的声音传入简竺耳中,下一秒他就僵在那里,“一个雏儿巫。”
……她是位女巫?简竺惊得满脑子就剩下这个念头。
老太太放开他,拿走了面包。临走前她对简竺咧开了个笑容:“亲爱的,我想你需要一位引导者。”
所以简竺就这样被女巫给拐跑了。
女巫对他解释,她们会把新生的巫师或者还未觉醒的巫师看作雏鸟,雏鸟一般不能很好地掌控自己魔力,这时候就需要寻找年长的魔法师作为自己的引导者,或者说老师。现在简竺遇到了她,她就可以帮简竺唤醒他血脉里传承的魔力,让他在短时间内成为一名巫师。
“老婆子已经很久没有遇到新鲜血液了,你的身体里传承了一位强大巫师的血液。亲爱的,你是个天生的巫师。”女巫拍了拍简竺的肩,“作为一名女巫,我怎么能眼看着这样的好苗子浪费掉呢?”
简竺尬笑。
女巫在他身边念念叨叨:“小伙子没见识,老婆子我不跟你计较。你过来,”她指着简竺,“从今天起,你就是老婆子的徒弟了。作为见面礼,我可以满足你的一个愿望,只能一个愿望哟 。”
简竺想了下还是接受了老女巫的霸王合同。他把自己的疑惑跟女巫讲了一遍,最后把那两条项链拿出来给女巫看。
年迈的女巫捻起这两条项链仔细看看了,随后把黄铜圆环取下来,口中喃喃自语。在简竺惊异的目光中,圆环从中间断裂,而后不断拉长舒展,待停下时已经完全变成了个小魔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