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别!我先复个仇完本[快穿爽文]—— by:澎晟子
澎晟子  发于:2018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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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姆博家族折了几位公爵,换来的是女巫氏族墓地被毁,他们所能从祖先处汲取的力量锐减,元气大伤,从此再不敢和拉萨姆博家族正面对抗。
女巫氏族修生养息了这么久,亚尔弗列总觉得他们又在蠢蠢欲动。几近灭族的仇恨不是那么轻易能揭过去的。
陈方允出现在他看来不同寻常,能够吸引到吸血鬼亲王可不是件简单的事情。以他对格尼诺克的崇拜,他要把这件事情搞清楚才肯罢休。
亚尔弗列转动着他看不见东西的眼睛,说:“或许是吧……”
整个初拥的过程亚尔弗列难以启齿,没有人知道他经历了一个怎么样恶劣的初拥,在格尼诺克沉睡之后他才从别人的只言片语中得知自己的初拥过程并不完整,又有谁知道他之前不是盲人呢?
格尼诺克没有满足过他的依恋期,如果一定要说他的依恋期没有过的话,那就算是吧。
格尼诺克感受着陈方允的脉搏,很微弱,似乎随时都会停跳。他把人往怀里带了带,以为这样就能握住陈方允。
粗略的估测一下陈方允的身体状况,格尼诺克知道,陈方允并不适合接受初拥。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在初拥的过程中活下来,身体虚弱的人很可能在大量失血的过程中就死去,初拥就此中止。
格尼诺克可不想让他的小血奴就这么死去,他是打着把对方从人类血奴变成吸血鬼血奴的主意。
和一个人如此亲密的感觉很奇特,他把头埋在陈方允的肩膀上,略有些贪婪地吸食着对方的味道,享受的神情像是在吸食什么违禁//药品。
整间屋子沉浸在黑色的安静之中,闻着陈方允的味道格尼诺克感到无比的放松,不需要睡觉补充体力的吸血鬼竟然有了想要睡觉的念头。
坚硬的发梢抵在陈方允的脖子上让他感觉刺刺的,沉睡许久的他睁开眼睛,视野朦胧。
比他高大许多的格尼诺克像只树袋熊一样挂在他的身上,于身材而言略显委屈的姿势让陈方允回想起上一世他离开之前的事情。
他伸手感受了一下格尼诺克的刺刺的头发,手指一路向下就要伸进对方的衣领。
胎记,又是胎记。
所以上一辈子这个男人没有胎记的原因果然是基因问题吗?几近完美的基因排序,排除了拥有胎记的可能。
他的手还没有收回,格尼诺克抢先握住了他的手腕。
“被我抓到了。”格尼诺克支撑起上半身,惩罚似得在陈方允的食指指尖轻咬一下,“小家伙,你想干什么?”
陈方允的手在虚空中握了握,没能收回来。
“你的眼睛是暗金色的。”陈方允盯着格尼诺克的眼睛说。
只有凑的非常近才能看出来。
格尼诺克眨眨眼:“别担心,你也会有的。”
拉萨姆博家族的象征之一。
“你要把我变成吸血鬼吗?”
格尼诺克松开陈方允,从棺材里面出去。他晃了晃摆在桌上的几个小瓶子,瓶壁被撞击发出滴滴答答的声音。
一把药丸出现在陈方允面前,伴随着的是吸血鬼亲王那只苍白修长的手。
“吃掉。”
“这些药丸太大,吞咽起来会很难受。”看起来乌漆漆的,一定不好吃,数量还这么多。
下一秒所有的药丸都被整齐地切成四瓣,乖乖躺在格尼诺克的掌心里。
陈方允表情微苦,看着他的表情格尼诺克隐秘地勾起嘴角笑一笑,很快他就将这抹笑压下去。
“乖,把它吃了。”
和活了上千年的格尼诺克来比,陈方允在他眼里和新生婴儿无异,对方是他认定的私有物品,只要他喜欢,再怎么宠爱都不为过。
无奈之下陈方允只好把药乖乖吃下去,睡了一觉并没有让他感觉好太多,他还想继续睡下去。
这个世界陈方允和吸血鬼的立场是一样的,尽管他流淌着女巫和猎人的血脉,但他其实只是一枚弃子。
所谓的送他离开这里不过是个幌子,他是个混血不假,但他除了能够施一点微不足道的小法术之外没有其它能力。唯一的可取之处大概就是他是个黑发黑眸的亚裔。
女巫氏族寻找了很久才找到一丁点蛛丝马迹,七百年前的拉萨姆博的吸血鬼亲王殿下似乎对亚裔有些偏爱。
就格尼诺克本人来说的话,他确实是对黑发黑眸的亚裔少年十分感兴趣,被他初拥的亚尔弗列眼睛是黑色的。不过再感兴趣也掩盖不了他们的血很难吃的事实。
陈方允是他从第一眼就决心必定要独占的小血奴,美味又漂亮,他所有苛刻到近乎变态的标准几乎都是为陈方允量身打造的。
格尼诺克的提前苏醒少不了女巫氏族的手笔,故意假装要将陈方允送出城去,暴//露在途中经过的吸血鬼眼前。
一个“巧合”的时机,一个俊美稚嫩的少年,最能勾起那些吸血鬼肮脏的想法,吸血,或者是其它。理所应当的陈方允会被带回去当做血奴。
以格尼诺克特殊的嗜好,总会有人将陈方允献给他。
可是这些女巫氏族掌握的信息在历经了那场吸血鬼势力大换血后已经渐渐不再被人提起,巧合的是格尼诺克醒来的时机如此的巧妙,刚好遇见陈方允。
运气好的话女巫氏族下在陈方允身上的咒术得以发作,这些吸血鬼会开始内乱。运气不好也不过是折损一个几乎毫无用处的陈方允,对于女巫氏族来说是百利无害的事情。
格尼诺克亲亲自己的小血奴把对方抱坐在自己的大腿上,两个人的视线勉强平视。
陈方允一只手按着对方的肩膀尽力维持自己的平衡,小血奴低垂着眼面无表情的样子让格尼诺克鬼使神差地在对方下巴上亲了一口。
吸血鬼亲王并不觉得自己的举动奇怪,他有权利这么对待自己的血奴,这样做让他觉得舒服,甚至内心有些雀跃,这就够了。
“最近你要好好吃饭,我会照顾好你的。”格尼诺克拿勺子舀了一勺粥送到陈方允的嘴边,桌子上是用补血食材做的饭菜。
尽管知道每次都离别都意味着再一次相遇,但每次死亡都是真真切切实实在在的,疼痛和分别。
看着小口吞咽的小血奴格尼诺克内心满足感爆棚,小血奴的喉结随着吞咽的动作上下滚动,最一口粥送进小血奴的嘴里,格尼诺克右手食指覆在陈方允的喉结上摸了摸。
“或许我应该问问你你喜欢什么颜色的宝石。”刻上他的个人标识,黑色的皮带搭扣,每个锁定陈方允脖子蠢蠢欲动的吸血鬼都会在第一时间知道这个小血奴是属于谁的。
陈方允说:“无所谓。”他攀住格尼诺克的脖子,头抵在对方的肩膀上。
“你看起来有点不开心。”
“我只是有点累。”
格尼诺克从一开始就把他的小血奴养歪了,敢坐在吸血鬼怀里吃饭撒娇的血奴,陈方允应该是独一份,不过谁会在意呢?他会成为陈方允的长亲,赋予对方永生的力量,代价就是陈方允永远不能离开他。
“等你成为吸血鬼就不会这样了。”格尼诺克拍了拍陈方允的背部,他不知道该怎么安慰这个小血奴,但他已经决定给予对方一个完整的初拥。
陈方允闭着眼睛,他问:“吸血鬼会死吗?”
格尼诺克搂着他的胳膊紧了紧:“别的吸血鬼会,但我不会,你也不会。”
“永生……有那么好吗?”
格尼诺克循循善诱像是要给他一件稀世之宝,可惜陈方允已经厌倦了这种生活。
格尼诺克说:“其实也没那么好,日复一日的枯燥无聊,有时候会让人感觉一年和一百年没什么区别。昨日的我昏昏沉沉地睁开眼,今日的我依旧如此。”
“即便如此你仍然选择继续下去吗?”
格尼诺克把人从自己的肩窝里挖出来,两人额头相抵:“你在说什么胡话?你终将冠上拉萨姆博家族的姓氏,陪我永生。你的出现让事情变的有些不一样,也许接下来的日子也不会那么难过。”
不知是叹息还是轻笑一声,陈方允说:“是啊,事情变得不一样了……”
他们终将找到彼此,直至永不分离。
格尼诺克很难讲他这七天内他都做了什么,每天他都搂着他的小血奴睡觉,醒来,规律地喂对方进食。事实证明一个亲王的自制力惊人,他真的没有再吸食过陈方允的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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