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渣攻要奋起+番外——沈如
沈如  发于:2015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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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学后林枫押着赵刚去药店,买了一大堆内服外用的感冒药给他,光是儿童用的物理退烧贴,林枫就买了一打。

“好娃娃退烧,这个好。”林枫拿起一片儿,细看包装上标明的功效和禁忌症。

赵刚对“好娃娃”三个字十分头疼,他抚额小声建议,“其实吃药就行了,退烧贴就别买了。”

这可是专给儿童用的呀!只有喂不进西药的儿童才用的呀!

“不行!”

林枫根本不听,他挑得正兴起,转过这一排,又跑到另一边药架前,拿起一个明蓝色烟盒大小的东西,念道:“杜蕾斯,超薄版,十八只装。这么多,一回用不完呢。”

赵刚差点栽倒。

也难怪林枫不认识,孩子还没用过嘛,怎么会认识那种东西。

赵刚抢上前去,要夺林枫手里的盒子,“那个,林子,咱去那边看看,那边。这个不,不好看。”

“别抢呀,我还没看懂呢,都是英文,要好好研究一下。这个好像不是退烧贴吧,什么呀,打开了圆圆长长的,好像套子,上面还有螺纹和一个一个小突起,什么……”

赵刚赶紧捂住林枫的嘴,不让他再说了。

林枫瞪着眼睛,眨了又眨,奇怪的看着赵刚。

怎么了?

赵刚望着林枫惊奇又无辜的小眼神,心里直喊可爱。要不是现在他们正在公共场合里,他早抱住林枫亲吻。

赵刚左右瞄瞄,附近没人,这才小声告诉林枫,他手里的盒子是什么。

“安,安全……”

林枫惊呼一声,像烫着了似的,甩了盒子,在衣襟上蹭了蹭手。

走出药店,赵刚还在笑,林枫气得揍他,“别笑!”

“唔……,我没笑,我就是觉得你可爱来着!”赵刚觉得他的病都要好了,为了这可爱的人。

“我知道你笑什么。你笑我都这么大的人了,连那个都不认识嘛。才不是不认识呢,我见过的,还知道那个怎么用咧。”林枫愤愤的,嘟哝着。

赵刚不想拆穿他,偶尔逞强的林枫才更像个孩子,他不该总是一副“我懂事”的表情和行为,像现在这样会和赵刚逗气,会对他发脾气的林枫,才更让赵刚喜欢。

有林枫照顾,赵刚的病很快就好了。药店里的事,也被赵刚抛在脑后,忘得干净。

赵刚没想到,林枫会为这事这么介怀,竟然还跑到情趣用品店里观摩。

林枫就是觉得自己被小看了,他是男人了,不是小孩子。他要堵一口气,下次再有这种事,他也可以很大人样儿的拿起一盒安全套,然后平静自然的告诉赵刚,那是什么,是要怎么用的。

林枫在偷偷观察了几天后,悄悄甩掉赵刚,溜进了情趣用品店。林枫拿出无限的求知欲,来这里探索新世界。

情趣用品店里并不像林枫想像中的那样神秘、怪异,和普通的商店一样,有玻璃柜台和包装漂亮的商品。只是店员差强人意,出乎林枫意料的,竟然是个年近五十的胖大婶。

这个,这里不是该有漂亮的姐姐做店员嘛,然后穿着各种制服,手里拿着小皮鞭,那样的么?

林枫疑惑着,在店里四处打量。

胖大婶长着一张和善的圆脸,笑眯眯的打过招呼后,细细看了看林枫,皱眉道:“孩子,你走错地儿了,旁边才是文具店。”

林枫努力平静着心跳,绷着脸说:“我,没走错。我,我要买……”

实在说不出口,林枫的脸都憋红了。

“买,买那,那个……”

胖大婶是个明白人,林枫的眼神直往柜台里飘,他看的是什么,胖大婶早看明白了。

既然是顾客,那就要服务周到。胖大婶掏出一个盒子,笑容和蔼,介绍道:“这个?要是头一次,我建议你还是别用超薄的,容易早泄。”

早,早泄……

林枫连脖子都烧起来了,结巴着:“不,不是,我不用,就是看,看看。”

看看研究一下而已。

胖大婶一脸“我懂”,又摸出一个四方盒子,上面明晃晃的画着一个粉红颜色的模拟阳具,“要不要试试这个?电动的,保证……”

她话还没说完,就被门外飞进来的一记恶狠狠的眼刀砍得闭了嘴。

赵刚从店外飞跑进来,拖着林枫往外走。

“哎,这个还要嘛?”胖大婶喊道。

“不要!”赵刚吼一声。

赵刚拖着林枫回家,关上屋门,将他扑倒在床上。

“胆肥了啊你,还敢进那种店。买那个做什么?”赵刚眼睛里闪着危险的光。

林枫脸上烧得通红,心也有点虚,嘟哝着,“不,不做什么。就是,看看嘛,好奇。”

赵刚轻轻碰触着林枫的嘴唇,舔舐着他的唇瓣,霸道地对他说:“不许看!我绝不许除我以外的任何东西碰你!”

“唔……”

“啊……,别,别碰……”

林枫拉着赵刚的手腕,不让他的手掌滑动。

赵刚往林枫口腔深处进攻,卷着他的舌头纠缠、吸吮。

林枫在赵刚的上下夹攻中溃不成军,白光涌动,脑中一片空白,本就被吻得零星破碎的声音全被赵刚堵在口中,他甚至来不及多做呻吟,就泄了出来,白色的浊液喷溅在赵刚手里。

赵刚抽出手掌,举在林枫面前,笑声:“好快!”

林枫咬着嘴唇,喘着气瞪他。

“饶不了你!”林枫恨恨地说。

他翻转身体,整个人扑上去压住赵刚,摁住他,扒衣服。

“该我了!”林枫说。

“今晚我一定要叫你求我饶你!”林枫补充。

赵刚笑着看林枫气鼓鼓的小模样,心想,“你对我做什么都行,随你意。就算你说想要上我,我也高高兴兴躺平了等你。”

想到这儿,赵刚自己也好笑,他可想像不出那样的林枫是个什么样子。不过,总归都是可爱的,都是他心爱的林枫。

第三十二章:去向

“叶子哥现在可厉害了,听说他单枪匹马在城南码头和程异的羿飞帮打擂台,一个人挑了程异手下八员勇将。程异爱才,当时就起了收拢的心思,连着给叶子哥下拜贴,结果都让叶子哥给撕了。”

陈圆喝一口水润喉,接着说道:“人啊,就是越得不到的越值钱。程异几次拉拢不成,就亲自上门去请,连请了六回,那架势比当初三顾茅庐还心诚,叶子哥这才归到程异手下。不过提前说好了,人能归他,但是行动要凭自己,程异不能命令他,要叶子哥自己乐意,才帮程异办事。”

赵刚听了这些话,心里满是复杂,他太了解叶思晨混的那个世界,他前一世就在那个世界里讨生活,结果落得死于非命的下场。他不想前一分钟还听见叶思晨风生水起,后一分钟就要为他到聊城湾里收尸。

那是个太过凶残的世界,如果可能赵刚不想再听到有关那里的任何消息。他已经逃离了,就不想再沾水。

“你见过小叶?”赵刚问陈圆。

“没有,自从叶子哥搬家,我们谁也没再见过他,这些消息都是从咱们以前那些兄弟那里听来的,零零碎碎拼起来后,大概就是这个样子。”

自从上一次在阳台与叶思晨长谈了一回,赵刚再没有见过他。叶思晨带着母亲突然搬离了西厂区,消失得无影无踪,这还是赵刚几个月来第一次听到有关叶思晨的消息。

“谁能想到啊,肖冬鸣和叶子哥那么好,最后却没跟着走,倒是核桃讲义气,跟着叶子哥去了。核桃现在管着聊城码头边上的一溜商铺,听说混得可好了。”陈圆感叹两声,语气里也不乏羡慕。

年轻的男孩总有英雄情结,他们总以为不被常规所挟,能随心所欲的生活,就是人生乐事。可是隐藏在非常规背后的风险,却往往被他们忽视。

陈圆跃跃欲试地提议去找叶思晨,“咱们去聊城码头看看吧,也许能遇见叶子哥,或者找到核桃也行。”

赵刚摇摇头,冷下声音告诉他:“不去!”

“为什么?你不想他啊?不担心他现在过的好不好?我知道叶子哥搬家了,再也联系不上的时候,哭了几晚呢。刚哥,你心咋这么狠!”陈圆眼圈都红了。

赵刚握紧拳头,仍然摇头道:“不许去!”

陈圆当时就急了,蹿起来,“你们不去我去!我知道,你们现在是名牌高中的好学生,将来都是要上大学的,所以瞧不上我们这些兄弟了。”

赵刚也站起来,眼里冒火:“你说什么?我瞧不起人?我瞧不起你会坐一个小时的车跑到这荒郊野地里看你?我瞧不起人我心里会像刀剜似的,我……”

陈圆也气急了,瞪着大眼珠子,气鼓鼓地说:“你要真为叶子哥好就该去找他,他现在肯定特难。程异手下尽是亲兵,他们容不下叶子哥的,会想方设法除了他。叶子哥手底下只有核桃一个贴心的,能斗得过那么多人吗?我要去帮他!”

“你以为你有几两重,去了也是送死!”

“我送死也比你当孬种强!”陈圆吼道。

赵刚实在不是个擅于用语言表达思想的人,他说急了就会动手,陈圆敢吼他,赵刚心里一下火起来,抬手就要打。

林枫赶紧拉住赵刚,“刚子,你俩都冷静点!慢慢说!”

赵刚颓然坐下,压住自己的手,向陈圆道歉,“是我不好。圆子,你认识我的时间不短了,我对兄弟的事上什么时候怂过?我跟你说句掏心窝子的话,别去,真的,给小叶惹祸。”

“为啥?”陈圆哽咽着,“我就想看看叶子哥好不好,惹啥祸啦?”

赵刚无从解释,只得求助似的看向林枫。

林枫安抚的拍拍赵刚后背,让他别急。

林枫问陈圆:“小叶搬家时一句话也没给我们留,甚至到现在也不跟我们联系,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啥?他心狠!你们都一样,心狠!”陈圆的眼泪啪嗒落下,砸在手背上。

“不是的。我,刚子,小冬,我们都想小叶,也担心他,可是不能去见他,如果在马路上遇见,也许也要装作不认识。”

林枫说着,心里也酸了,他咬咬嘴唇,继续道:“小叶怕连累我们,他知道他走的路危险,所以提前割断了从前的关系。”

“为啥呀,我又不给他添乱,看看也不行啊,说话又怎么了?”陈圆还是想不开。

“那我问你,如果有一天,你说的那些看小叶不顺眼的人抓了你去威胁他,小叶要怎么办?”

陈圆愣一愣,嘟哝一句:“我才没那么笨,哪儿会那么容易就被人抓住。”

林枫看赵刚一眼,又说:“我虽然和小叶接触的时间不长,也知道他看重你们这些兄弟。你们要是因为他出了什么事,他真的会跟人拼命。我,我羡慕他,活得潇洒,也坦荡磊落。小叶他,真的是个值得交的朋友。”

陈圆是聪明人,心也热。聪明人一点就灵,他一听林枫的话就明白林枫说的对。叶思晨是不想让他们跟黑道扯上关系,哪怕只是多虑,他的叶子哥也想为他们这些兄弟免去不必要的伤害。

所以叶思晨才一个人走了,真的是斩断了一切,连个招呼都没打,好像过去的那些好都是假的一样,竟没有一点舍不得。

真是个狠心绝情的人,陈圆想。

叶思晨失踪后,赵刚四处找寻无果,曾去见过一回肖冬鸣。赵刚觉得他一定知道叶思晨的下落。

见到肖冬鸣后,赵刚就知道白来了,肖冬鸣像离了魂的鬼魅一样,整个人浑身上下都阴森森的,生人勿近。

肖冬鸣看见赵刚,连话都没有,只递过一瓶酒来,让赵刚陪他喝。

赵刚与肖冬鸣在仲夏的夜晚里席地而坐,肖冬鸣喝酒如喝水,一瓶烈酒转眼就喝干了。

他拿空酒瓶指着赵刚,问赵刚说:“你凭什么?我哪里不如你?”

赵刚顺下一口酒,挑眉看他,“要打?”

肖冬鸣呸了一声,骂道:“手下败将,打个屁!”

赵刚笑了声,“上次我是觉得心里有愧,所以让着你。我要还手,你真以为我打不过你?”

肖冬鸣不信。他踉跄着站起来,还没拉开架势,人就倒了,麻袋一样歪了下来。

赵刚架住他,掰开手拿下他手里的酒瓶,“别喝了。”

肖冬鸣倚着赵刚,勉强站直,他对赵刚说,“我说我爱他,你知道他跟我说什么吗?”

肖冬鸣痛苦地捂住脸,“他说:如果想要他的身体,随时都可以。可是心,他已经给了别人,给不了我了。”

“我不在乎,没有心我也不在乎,我只想跟在他身边。我爱他,你懂吗?”肖冬鸣嘶吼着,喊叫着。

“为什么不带着我走?为什么?”

看着铁骨铮铮的汉子流泪,实在不是件好受的事,可是肖冬鸣,他需要一场痛快淋漓的眼泪。

赵刚搂住肖冬鸣,说:“哭吧。”

肖冬鸣紧攥着赵刚的胳膊哭泣,哭到痛处就用牙咬住赵刚的手腕。他死命撕咬着,放开时赵刚手腕上已经没有好肉,边缘处甚至见了骨头。

赵刚太明白失去爱人的滋味,他手腕上的这点疼痛远远比不上肖冬鸣心里的,那是种撕裂心灵的疼痛,会疼得人裂成两半,一半沉入水中,一半投入烈火,让人久久受着煎熬。

要怎么走出去,谁也帮不了他,只有肖冬鸣自己才能解开这个迷局。

陈圆为自己的态度自责,他向赵刚陪不是,然后保证了他一定不会去找叶思晨。

兄弟之间哪有隔夜愁,赵刚也是怕他脑子一热就去找叶思晨,给叶思晨添乱不说,还会坏了他的事。

赵刚一直猜测叶思晨离开和他父亲有关,他想到上回陈圆和叶思晨被局子抓了,来保他们的人给过的那张名片。仔细想来,那张名片上清楚的写着,朱律师是在程氏律师事务所上班的,而他又口称是叶思晨的父亲派他来的。

究竟是怎么回事呢?现在,恐怕也只有叶思晨知道事情的原委了。

第三十三章:专心点

金莎莎是个典型的女汉子型的姑娘,她人缘极好,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有事都喜欢找她商量。

金莎莎性格爽朗,又是热心肠,做起知心姐姐来,得心应手。

“莎莎,你就答应吧,赵刚这种类型的男人,你不是最喜欢了?”魏青书趴在金莎莎书桌边,双手扒着桌沿,下巴抵在手掌上,睁着一双大眼,无辜可怜的看着她。

魏青书的眼睛很大,双眼皮特别深,眼睫长而卷翘,双目眨动的时候,好像挥着两把小扇子。

金莎莎看着,当时就萌了,好可爱,真想摸一把。

“咳!”

金莎莎咳嗽一声,勉强维持着冷脸,她仰起头问:“我凭什么要去和赵刚拉关系?又不是我求他!”

魏青书蹲着,转转身子,扭扭腰,说:“去嘛!我和你什么交情,我都求你了,你忍心拒绝我?”

金莎莎还真不忍心,她喜欢魏青书不是一天两天了,从上幼儿园时,她替魏青书赶走了欺负他的恶婆娘,小魏童鞋拉着她,软糯的叫姐姐开始,她就喜欢他了。

只可恨两个人同学、同班了这么久,这个魏青书愣是不开窍,没发现她的心意就算了,还一有机会就把她和别人往一块儿捏,好像生怕她嫁不出去一样。

怎么可能。金莎莎一甩披在肩上的长发,高傲地想:追我的人不要太多好吧,我会嫁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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